欧文伸手接住。他身上穿的是凯夫拉轻型防弹衣,也是美国警察的标配型号,质地柔软,可以穿在衣服里面。
但手上的这件明显比他身上的这件还要好,内衬也是凯夫拉材料的,外面还有细密的陶瓷贴片,应该是军用级别的,虽然会比较重一些,但防弹效果更好,对身体灵活度的影响也不太大。
他平时也是习惯穿防弹衣的,在警局,有的警员甚至会穿两件。
警局里也一直有类似的传说,某次行动中有两名警察被击中,一个死了,子弹击穿了他的防弹衣,另一个却活了下来,因为他穿了两件防弹衣,子弹只击穿了外面的那层。
欧文一直认为这个故事是那些卖防弹衣的军火公司编造的,他试过穿两件防弹衣,对身体灵活性的影响极大,根本没法正常行动。
欧文决定换上对方的防弹衣,他查看过两名劫匪的装备,都是微冲和手枪,并没有大威力的步枪,手上的这件完全可以提供足够的防护。
欧文脱下衬衣,将印着“LAPD”的警用防弹衣脱下,然后换上了劫匪身上的那件。
这么做不仅是因为劫匪的防弹衣比他的防弹衣性能更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劫匪的防弹衣是和战术背心在一起的,更加便于携带弹药。
换完,欧文将自己换下的衬衣连带防弹衣一起塞进了一个抽屉里,欧文想的很明白,他是警察,可这个身份在这里有害无益。
一旦他暴露行踪,劫匪很可能利用他警察的身份要挟他,所以还不如这时候就换下来。
麦克莱恩已经把冲锋枪都捡了回来,一人一支重新装弹。
枪是H&M出品的MP5,很经典的一款冲锋枪,在中距离上的表现非常好,非常适合室内作战,最主要的是它和格洛克用的都是9毫米手枪弹,弹药可以通用。
“这样好多了……”、
麦克莱恩已经换装完毕,从一把小手枪升级成为长短武器加防弹衣的配置,他突然有种一夜暴富的感觉。
两人整装待发,可惜的是对讲机被打坏了一部,只剩一部能用的挂在麦克莱恩的肩上。
“我们得赶紧离开。”
关于接下来该干什么,欧文自己没有什么主意。麦克莱恩是警长,级别比他高,又是电影的男主角,欧文决定跟随他的指挥,走一步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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