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中的要慢一些。
第三天下午的时候,才将一切收拾完毕。
于是第四天清晨,众人才动身离去。
真正走得时候,本来因为去任家镇而兴高采烈的家乐,情绪忽然就变得很低落,开心不起来了。
如果说让他去任家镇玩一阵子就回来,他肯定会很高兴。
可这次并不是。
想着这次去了之后,将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到这从小住到大的地方,就感觉喉咙有点堵,眼眶泛红。
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狗窝啊!
出去虽好,可却再也不是自己熟悉的地方了。
菁菁同样也是有些伤感。
她虽然不像家乐那样在这里从小住到大,来的时间并不长,可她也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地方。
“好了,没出息,哭什么哭!以前一天到晚都吵着要出去住,现在出去住了,又不高兴了?走了!”
四目道长拍了家乐的脑袋一下,骂道。
虽然他心里也不好受,但是不会表达出来。
男子汉大丈夫,一辈子要经历的事情多着呢,这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的事情,要学会坚强!
任家镇距离四目道长的地方,其实并不算特别远。
张敬当初从任家镇来的时候,之所以赶了九天的路,那是因为要帮四目道长赶尸!
赶尸首先需要绕开大路,专门走荒郊野外的小路,尽可能的避开人烟的地方,自然会绕路。
再加上僵尸蹦蹦跳跳的速度比较慢,遇到很多沟壑、山坡,还需要人一个个把它们背过去,极其浪费时间。
所以才会消耗九天的时间。
现在回任家镇,哪怕只是白天赶路,晚上找地方休息,速度也至少会提升一倍,估计四五天就足够了。
几天的路程,一路上的见闻、遇到的事情,足以让众人逐渐忘掉离开家的惆怅与伤感,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人生嘛,总是要向前看的。
在途经一座镇子的时候。
不知道是因为想缓解家乐的情绪,还是觉得以后要离开深山老林,去镇上生活需要面子,不能像以前那么寒酸,四目道长难得大方了一次,花钱给家乐置办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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