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早就和欧文搭上线了。
“你觉得怎么样?”
欧文看到唐天没表态,开口追问道。
他是真的年轻,看起来还和当初进联盟时一样,像个莽莽撞撞的小孩。
“我不建议你去那里。”
“为什么?”
“你的球风不适合那支球队,而且那里的球迷太苛刻,波士顿的传统。”
唐天笑着说道。
他才不会说我知道你去了也不会好过。
不过他这说的也没毛病,铁血是凯尔特人的标签,而这个标签和欧文实在搭不上边。
至于球迷,波士顿的球迷都是高傲的,喷起来也不见得比克利夫兰的要轻。
“你有建议吗?”
欧文最后把求助的目光望向唐天。
唐天的稳,不止是鹈鹕队管理层知道,他们这些苦练兄弟更加清楚。
“纽约,或者洛杉矶,篮网队,或者湖人队、快船队。”
唐天想了想说道。
欧文最大的特点,就是球风华丽,华丽的球风不一定需要战绩,有球迷捧场就够了。
真要说成就,当初的艾弗森也一冠没有,但他的名气比同时期的大部分巨星都要大,究其原因还是球风。
毕竟篮球么,都是打给人看的,赢球固然爽,但没多少人会喜欢看当初活塞五虎那样的打球的。
相反,欧文的骚运球是很多人喜欢的。
所以大都市是欧文最好的选择。
“我明白了。”
欧文听完唐天说的,一下就豁然开朗了。
“其实,我还是建议你在克利夫兰留到合同结束。”
最后的最后,唐天还是给了一个建议。
骑士队有詹姆斯在,虽然时常总亚军,但在东部进总决赛没多少悬念。
能进总决赛其实也就是曝光度,而且欧文合同也就只有2年,那时候再离开也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
“不,我已经决定了,我不会再继续留在那里了。”
不过欧文在这点上的态度很坚定。
看来他是真的很不喜欢在詹姆斯身边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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