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进门,看到我这称得上衣不蔽体的火辣穿着,那想看又不敢看,或是假装谈笑风生,实际用眼角余光偷瞄我的情景,然后孟哲则在一旁享受我被同事朋友视奸的羞窘状况取乐,并在聚会结束送走他们后,立即关上门和我疯狂做爱,同时用言语刺激、羞辱我,在他兴奋到极点的狂抽猛送下,把我送上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
刚开始以这种淫荡的穿着面前他们,我的确羞得无地自容,可是又不得不故作镇定从容以对;没想到久而久之,我也就习惯了在他们面前大展春光,让他们偷偷欣赏我的身体。
时光飞快流逝,和孟哲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年,我已经能完全配合他的要求,真正扮演好“性奴老婆”的角色。
白天全身赤裸地戴着银白色的金属项圈做家事,或是里面真空,穿着快要看到乳晕的低胸短裙装外出逛街购物,完全漠视路人对我投来的诧异目光;到了晚上,则在孟哲的陪伴下,偶而到脱衣夜店演出,让孟哲的注视下,让那些付了钱的酒客们,恣意猥亵狎玩我的身体,有时还恬不知耻地,在酒客的狎弄下达到高潮,并且欣然接受他们对我卖力演出的叫好声。
之所以有这幺大的改变,全是孟哲的一句话:“老婆,你这幺做,并不是那些靠赚皮肉钱为生的低贱妓女,而是为了增进我们感情的一种情趣。
”等到孟哲见我已经完全接受了──“性奴老婆”,这个淫荡又耻辱的身分后,他不晓得从哪个管道,认识了某间康乐队的老板,于是我在中元节那段时间,又在他的牵线要求下,客串了一个月的庙会脱衣舞娘。
第一次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边,随着音乐脱掉全身衣物,光溜溜地任由来往的路人观看时,老实说,我当时真的有想死的感觉。
毕竟夜店属于封闭空间,加上许多酒客都有几分醉意,可以看清我的样貌的人并不多,而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边举办的庙会,不但有形形色色的男人,更有数不清的女人小孩,公车司机,以及补完习,搭公车回家的莘莘学子……一想到这些路人之中,万一有我认识的邻居,孟哲的朋友,令我不禁臊羞又忐忑不安。
若不是孟哲在台下全程陪伴观看,我可能连脱衣服的勇气都没有。
连续赶场一个月下来,每当我忐忑不安地表演完,然后被情绪一直处于亢奋状态的孟哲接回家中,迫不及待地和我展开一场又一场的激烈性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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