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的孩子。
于同只顾发呆,却忘了放开女孩的手了,女孩用力抽了几下,可惜力气太小,试了几次也没有抽动,气呼呼的道:你放手!于同连忙将她的小手放开,看着女孩因生气而涨红的脸蛋,显得极为可爱。
女孩见于同不但不道歉,还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忍不住在他小腿上踢了一脚,骂道:你这个混蛋真没有礼貌!她越是生气于同就越觉得可爱,忍不住逗她道:我怎幺没礼貌了?咱们谁撞的谁还不一定呢,我当先道歉,还把你从地上拉起来,你却反过来踢我,还敢说我没礼貌?你……你……你……女孩明显不是一个会吵嘴的人,被于同一激,说话有些结巴起来:反正就是你不对,我……我要去告你!于同笑道:告我什幺?不该把一个没礼貌的小女孩拉起来吗?你……你……女孩真的气极了,她最讨厌别人说她小,已经十六岁了,可是身材却一直不发育是她心里的最大的痛苦:我……我要告你猥亵妇女,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可以拘留你十天!猥亵妇女?于同笑了起来:你还不如说我猥亵未成年少女更好呢,你看看你啊,要胸部没胸部,要屁股没屁股,谁会猥亵你啊?我还不如去猥亵她呢!于同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经过的一个胖胖的恐龙。
你你你……女孩快气疯了,低头向于同撞来,口中还大叫着:我和你拼了!娇小的女孩哪里能撞得动于同,不但没把她眼里十分可恶的家伙撞翻,反而自己被他的肚皮弹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急忙站了起来,想要再冲上去,却有些不敢,只能咬牙切齿的瞪着于同。
看着女孩那怒气冲冲的可爱模样,于同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校花榜第十三名:叶思睿,化工系大一新生,十六岁,天才少女,只论脸蛋可排进校花榜前三,可惜此女发育极慢,十六岁仍没有明显性征,性格难以捉摸,平时还好,若有人取笑她的身材,便会受到其强力攻击。
想到这里,于同基本已经可以肯定这个女孩就是叶思睿了,但还是问道:你是叶思睿?女孩正在发怒的小脸怔了一下,问道:你认识我?于同笑道:大名鼎鼎的天才少女叶思睿谁没听说过啊!叶思睿得意起来,小脸仰得老高,哼了一声道:知道就好,哼,惹到我算你倒楣!于同笑道:我知道你现在很想扁我一顿,不过你却打不过我,这样好了,你不是天才吗?咱们打个赌怎幺样,就赌你的强项,每人考对方三道题,答不出来或者答错了的,要答应对方一个条件。
叶思睿看着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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