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男人抛弃,可见我们男人是多幺短视的一种动物:在新鲜感的驱动下,过度忽视了身边本已上佳的风景。
当然,她的前夫后悔莫及,在此不表。
我自己经过一小段时间的辗转,最终确定在离省城不远的另一座城市工作。
在高铁如此发达的今天,弹指即到。
才认识萍姐的第一年,我几乎每两周就坐一次火车去找萍姐,而萍姐也会尽量安排出时间来跟我幽会。
对于省城我也极其熟悉,我们一起逛了很多地方。
跟萍姐交往好久后才知道,萍姐的家世很不错,解放前本省最大的绸缎庄就是她家的家族企业。
解放后,她的祖父相当有眼光,率先欢迎政府的公私合营政策,因此得以继续煊赫的家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不再是钜贾而已。
萍姐有十多套旗袍,长中短款都有。
我对于旗袍的爱好就是从萍姐开始的。
萍姐纤腰丰臀,腰臀比极佳,乳峰高耸,皮肤又白皙,穿上旗袍,感觉就是从上海滩的民国画报里走出来的美人。
在很多人穿旗袍就像对襟褂子似的年代,萍姐已经非常懂得搭配旗袍了。
萍姐第一次穿旗袍是我们去吃西餐。
我对西餐有点研究,看到新开了一家西餐厅,就邀请萍姐一起去。
那天傍晚,我穿了一件棕色格子休闲款西装。
我大学有一半时间是作为交换生在国外读的,挺喜欢欧洲人有板有眼的穿着风格。
在电话里我要萍姐也穿的有女人味一些。
我电话在那家餐厅订了位子后就先打车过去,不多久,就看到萍姐的车慢慢开了过来。
萍姐停好车后,打开车门的第一眼就让我冲动了。
一袭墨绿色带花纹长款旗袍,戴着一条乳白色的珍珠项炼,薄施粉黛,还是那熟悉的高发髻。
看到萍姐旗袍高开叉下修长的大腿,门口的服务员的腰都比平时低了三十度,殷勤的向餐厅里带。
我们选了二楼转角处靠窗的一个卡座。
刚坐下我就说:姐,你今天真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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