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动,他们怕我在这里找不到快乐,这我知道。
友谊总是最温暖的一种感情,大家彼此热心关注,希望对方过得更好。
但我还是来了,我心里明白他们的担心有些误会。
起点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城市,我一脚踏进来,对最初的一切都感到新奇。
我知道这些新奇终有一天会消失,就像已经从我身边消失掉的太多太多过去。
我想拥有中间这段快乐的过程。
来给北京一文捧场的朋友,大多是以前在别的地方先认识我。
我很感谢他们,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有熟悉的人,这个城市就不会像沙漠一样,最后逼到自己不是离开,就是饥渴而死。
而一段时间过去之后,所有的陌生就一点一点不存在了,没错,这中间的过程是快乐。
瞌睡的极品雅词,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七点二十九分。
第一卷第一章就这样爱上他了吗?【白色】记得听人说过,人生的不同阶段,同一个人对同一件事物,会有不同的爱憎。
从前我喜欢过白色,喜欢白色的云,白色的花,白色的裙子,连贴身的内衣都是白色的。
陈默问我为什幺,我回答:白色代表纯洁、干净、一尘不染。
我喜欢这些感觉,你呢?陈默笑笑:喜欢白色的人通常性格软弱,遇事没有决断力,属于爱幻想很少作出实际行动的人。
他的目光悠悠地飘到我白色的连衣裙上,慢慢补充了一句:实际上白色最容易被弄脏,难道你不觉得?这是别人第一次在我面前这样诠释白色,陈默一只脚抬起,斜坐在摩托车上懒洋洋地抽烟,我望着远处陌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默默无言。
陈默好像随口说说,并不怎幺记得说过什幺,一支烟之后,我们没再继续讨论颜色,我坐在他身后座位上,手搭住他的腰,任他漫无目的的行驶向另一个地方。
他明明有车,却偏爱用摩托载我,说想要感觉我身体的温暖。
【此情可待】那时候我刚和陈默交往,正试着和他恋爱,空闲的时候大都和他泡在一起,郊游,咖啡,坐在电脑前看最新的电影。
晚饭后照例去喝咖啡,一小杯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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