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说,但考虑到这可能决定了自己未来的生活,还是将自己的事讲了一遍。
“罪吏的确是南郡攸县县令,犯的罪是‘纵囚’……”
盖庐说,秦始皇三十七年正月(十月),发生在攸县利乡的一场叛乱,导致他从父母官,成了阶下囚。
“尉将军的监军乃昌武侯公子成,坐镇江陵,一切南来北往的辎重粮秣,都要经由他手。昌武侯征召南郡民夫运粮,却有许多才服完更役的人也在征召当中,黔首不服,与官府争辩,被打压入狱,结果引发利乡黔首聚众于乡邑,要求官府放人……”
因为县尉、县丞处理不当,利乡的群体性事件,最终演变为叛乱。盖庐当时在江陵上计,闻讯匆匆赶回县中,却发现事情越闹越大,官府镇压不利,连不少被征调去平叛的黔首都逃进了深山。
“一乡千人皆为乱,我以为,一味严刑镇压是不行了,便不顾县丞反对,释放那些被捕获的囚犯,好平息这场动乱。结果动乱稍平,我却被郡府的卒史捉了,认为我篡逆纵囚,我虽上诉乞鞠,江陵却维持原判,判我耐为鬼薪……”
一边说,盖庐还摸了摸满是胡渣的下巴,所谓耐刑,就是强制剃除鬓毛胡须而保留头发,是一种羞辱刑。
在南郡受刑后,他只觉得所有人的目光都火辣辣的,好在来到岭南,所见之人,要么是刮了胡子,要么脸上刺字,甚至像昌南侯的四千短兵亲卫,竟是人人髡发,人称“髡军”,相比之下,他反而不显眼了。
这就是盖庐被发配的经历。
一边听他说,黑夫一边瞥着卷宗,知道其所言不虚。
“你明知可能会违律,为何还要释放‘反叛’黔首?”
盖庐道:“释黔首可平息动乱,追究起来,不过是’纵囚‘之罪,可一旦黔首聚集,打下了县邑,我身为县令,就犯了失地之过,全家老小都要受株连而死,两害择其轻。更何况,当时的情形,一味严刑打压,已无济于事。”
黑夫点了点头,暗道:
“自从喜君之事后,官吏们,便再不敢对律令的条款说半个不字,皆乐以刑杀为威,朝廷也以善逼民勒税为良吏,像盖庐这样的,却被发配为刑徒,这算不算奉法害民?”
可想而知,都一味严刑处置,天下这口大鼎,眼看又要开了……
“类似的叛乱,南郡还有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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