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只有一瞬间,他也没有在意。
手按在血滩上,力量增长的感觉一丝丝的传来,同时传来的,还有一种类似吸毒般的上瘾感。
这种感觉并不重,只有一点点。
沉云没有在意,吸取完这具行尸的力量只有短短的半分钟,这家伙就变得浑身紫黑,不止地上流出来的血,估计连剩下在身体里的血都是紫黑的一摊了吧。
力量增长的感觉让他感觉十分舒爽,于是他决定寻找第二具行尸再试下。
第十一个房间,沉云发现了第二个行尸。
这个家伙也和刚才那个家伙一样瘦的皮包骨头,见到沉云的眼睛也会害怕。
不一样的是,吸取这个家伙的血液比刚才那个行尸多了十秒。
沉云开始有些沉迷这种力量增长的感觉,他开始一个一个屋子的寻找行尸,然后利用自己的双眼一刀解决行尸,随后吸血。
一个上午的时间,沉云整整的吸取了十一个行尸的血液,最为健壮的是厨房的穿一套厨师衣服的高大行尸,吸取那个家伙花了差不多三分钟,是之前最长时间的一倍。
吸完这具行尸,沉云忽然有种饱了的感觉。
他不得不停下这种让他迷恋的行为。
看了一下手腕上价值不菲的名牌手表,沉云发现已经过了中午,他不顾满身的血迹,从衣兜里摸出根以前想都敢想的香烟点燃吸了起来。
现在的沉云,满身血迹,身边放一把沾满尸血的钢刀,沉云忽然发现自己像是电影中抗衡丧尸的英雄。
摇摇头,沉云自嘲的笑笑,他才没有拯救全人类的想法。
那种人,纯属吃饱了撑的。
不过现在自己不是正好吃饱了撑着了。
就算吃饱了撑着也不会去干那种事情,找一个美丽的女人复活,最好还调教成黎梦那样的乖巧性奴,才是沉云现在的想法。
一根的价格赶上沉云以前抽的两盒烟的价格,这味道果然不错,沉云赞叹了一声。
找没变异的冰尸,就不能去那些大型场所,或者温度偏高一点的地方,那些地方,不是空无一人,就是被行尸占据,活人,估计早被行尸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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