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孙默当年,刚从农村来到城市,宁可走一站地,也不舍得掏那一块钱。
这种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没个几年,根本改不掉。
还有新闻上那个在地铁里因为孩子丢了车票而打她的母亲,别人说,再买一张不就好了?可他们不知道,那五块钱车票,可能就是那位母亲一天甚至是两天的饭钱。
赢百舞便是如此,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一双漂亮的鞋子,一件新衣服,而对她来说就是馒头,就是让自己不饿肚子,能活下去的食物……
意义不同的。
不过老师既然说了,自己就算心疼,也会改掉爱钱的毛病,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的话比起金钱,更有分量。
“孙师,扶养她,也是你的责任,答应吧?”
顾秀珣劝了一句,心中很羡慕,赢百舞这种天才如此迷恋你,你应该庆幸才对。
多少老师,深怕自己教出的学生,翅膀硬了,飞走了,要是有赢百舞这么迷恋,他们怕是做梦都能笑醒。
“好吧!”
孙默答应了。
因为读过心理学,所以孙默有些明白赢百舞此时的心态了,她以前总是饿肚子,每天都在为了填饱肚子干活,哪有心思想什么理想,现在生活一下子稳定下来,她就迷茫了。
除了赚钱,赢百舞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
再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不成熟,其实鹿芷若也有这个情况,她的理想,竟然是成为一个可以让父亲骄傲的人……
孙默虽然是老师,但是他不想把自己的三观强加给学生,他希望她们可以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和认知世界。
“谢谢老师!”
赢百舞深深地鞠了一躬:“以后,我就不在乎钱了。”
头铁少女说完,又在心中补充了一句,以后,我在乎的就是老师了。
“老师,你会养我吗?”
鹿芷若急了。眨巴着眼睛,像一只仿佛要被遗弃的小奶猫:“我……我吃的比百舞少多了。”
“你就是一顿吃掉一头大象,我也养!”
孙默无奈,摸了摸鹿芷若的头。
“欧耶,我就知道老师是最好的!”
鹿芷若眉开眼笑,说着就要去抱孙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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