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芷若睁大了眼睛,盯着匕首。
“我不能要!”
孙默赶紧拒绝:“这也太贵重了!”
“诶,此言差矣,千金难买心头好,致仕这几年,今天无疑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读到了一本名作,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真是快哉!”
郑清方说着,又满饮了一杯,然后咳嗽了起来。
“老爷,您喝的太多了。”
老仆人劝说,很担心郑清方的身体。
“咳咳,无妨!”
郑清方示意老仆不要多事。
他在朝中做了这么多年大官,妙笔生花这种奇景,自然是见过几次的,可那几位画师都已是垂暮之年。
毕竟绘画这种技艺,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可是孙默,他才多大?二十岁便达到这种境界,简直太可怕了。
再说小说,虽然文采差了一些,但是故事却是写的极好,郑清方现在闭上眼睛,桀骜不逊的美猴王,坚毅执着的三藏法师,好色贪婪的猪八戒,还有一个没有存在感但依旧可以记住的沙和尚,俱都历历在目……
这本书,郑清方不敢说是传世名作,但是数年后,蜚声中土九州,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郑清方赠送给孙默追云匕首,就是纯粹的欣赏他的才华,因为这位笑起来很阳光的青年,就是书画双绝呀!
“拿着吧,反正我老了,也没有骑马的机会了。”
郑清方看到孙默还要推辞,便板起了脸:“你再拒绝,是不把我当知己了?”
老仆无语,老爷,您是骑不了马,但是你的后辈们骑的了呀,尤其是您的孙子,可是觊觎这把匕首好久了,您都没有给他,现在给了孙默,您孙子不找他麻烦才怪。
“真的是太贵重了!”
孙默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师好厉害!”
看到郑清方硬要把这么珍贵的灵器送给孙默,鹿芷若满心都是对老师的佩服。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20.
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33/1000)。
“拿着,是男人,就不要婆婆麻麻!”
郑清方一把把匕首派给孙默之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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