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统帅官兵分地管辖,镇守边陲。公元1657年,置奉天府,通化为奉天府管辖。
通化市于光绪三年(1877年)设治,始称“通化”。
1908年析置临江县、长白县、辑安县、柳河县,1913年划归奉天东边道,1931年为伪通化省省会,1937年属通化省,1942年析通化县通化街置通化市,属通化省。
1945年为伪满洲国首都。
1945年至1954年为安东省省会1954年设通化专区,专署驻通化市。原辽东省所属通化(驻通化市)、柳河、海龙、辉南(驻朝阳镇)、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9县划归通化专区。
1948年市、县分治,属安东省,
1949年属辽东省。
1956年原由省直辖的东丰县划归通化专区。辖10县。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通化市划归通化专署领导。将东丰县划归四平专区。撤销长白县,设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海龙县迁驻梅河口镇。通化专区辖1市、8县、1自治县。
1960年撤销通化县,并入通化市;撤销临江县,改设浑江市(驻八道江镇)。通化专区辖2市、6县、1自治县。
1962年恢复通化县(驻通化市)。通化专区辖2市、7县、1自治县。
1965年辑安县改名为集安县(驻集安镇)。
1970年通化专区改称通化地区,地区驻通化市。辖通化、浑江(驻八道江镇)2市及通化(驻通化市)、抚松、柳河、海龙(驻梅河口镇)、辉南(驻朝阳镇)、集安、靖宇等7县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1971年通化县迁驻快大茂镇。通化地区辖2市、7县、1自治县。
1985年,撤销通化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通化市升格为地级市,并将通化地区的通化、集安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浑江市升格为地级市,并将通化地区的抚松、靖宇2县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划归浑江市管辖。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的行政区域为梅河口市的行政区域,并将通化地区的辉南、柳河2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1]
1985年,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将辉南、柳河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
1986年9月8日,设立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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