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费偿还贷款的方案已经是被毙掉了。
直接动用财政修建也是不行。
其他人就是提出了几个其他方案。
有人提议,既然这座桥是为了北岸开发,同时联络南北岸的交通而修建的,那么是否可以向南岸的部分企业以及准备到北岸建设工厂的企业,征收一定的修桥费用,但是这也不行了。
直接收钱这种事,不管是收取过桥费,还是以其他名义收钱,都是不妥当的,容易落下口实,对名望极为看重的陈立夫自然是不会同意这种题意。
也有人说,以地方衙门的名义贷款,用后续北岸地区的税收偿还贷款,不过这个方案也是被毙掉的。
直接以地方衙门申请贷款进行基础建设,并用地方税收偿还贷款,这虽然是政策所允许的事,很多地方也是这么搞的,但是里头的风险也是不小,更何况,这五十万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这样的大项目申请需要经过层层审批的,最后说不准还会惊动到圣天子。
这事如果办成了,那自然是好事,但是一旦出了什么差错,那么肯定就会成为陈立夫身上抹不掉的污点。
政治风险太大,陈立夫同样是不愿意承受。
更何况,开发吴淞江北岸,是他陈立夫提出来并施行的计划,而且是上海县自己一力推动的计划,上头本来是没有这样的想法的,如今陈立夫如果要是提出来,到最后指不定有多少人掺和其中呢。
陈立夫可不愿意自己的政绩最后被人都抢光了,而一旦出了问题,负责人又是自己。
北岸开发计划,和之前的第二工业区开发计划是不一样的,甚至是性质都不同的。
陈立夫更加愿意以上海一力推动并解决这些问题,而不愿意捅到江南道乃至中央去。
最后,倒是上海码头公司那边的人,向陈立夫提出了一个方案,说是效仿当年的码头建设计划,他们上海码头公司可以出资修建这一座大桥,但是为了收回成本,他们需要获得吴淞江大桥南北两岸的部分地皮进行开发。
这个提议倒是让陈立夫有了兴趣!
用附赠地皮的方式推动基础建设,这已经是有所先例的了,这么搞倒是不会有什么政策风险。
但是上海码头公司,说是码头公司呢,但是拥有的地皮已经是非常多了,黄浦江两岸十多公里的沿江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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