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半个小时就是帝国的外交人员向葡萄牙人的使团宣读帝国的和谈条件,读完就走人了,葡萄牙人考虑了两天,然后全盘答应。
剩下的半个小时就是双方确认合约,然后合约上进行签字的时间。
前后三天,双方实际接触的总时间是一个小时,然后就是签订了停战条约。
根据停战条约,葡萄牙人承认大唐帝国在印度洋沿岸地区的特殊权利,并承诺不在跨过好望角在印度洋沿岸地区进行殖民等行为。
同时帝国和葡萄牙相互开放指定的殖民地港口,以供对方的船只停泊、补给以及进行贸易,双方进行友好通商!
大唐帝国和葡萄牙之间的停战谈判,一共持续了三天,双方实际接触只有一个小时,就是迅速敲定了合约,并签字。
这种高效率,得益于大唐帝国的独特外交策略。
大唐帝国的外交策略就是:能打就不逼逼!
即便是逼逼,也是直接划下道来,要么答应,要么战争。
至于讨价还价这种事,不存在的,大唐帝国外务部成立这么多年,就没跟那个国家玩过拉锯式的谈判,你真让他们去和葡萄牙人一个条款一个条款的谈判,对不起,他们还真不擅长这个。
他们最擅长的事其实是下战争通牒!
要么答应,要么战争,任君选择!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其实和大唐帝国有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嗯,特指双方签过各种协议的,甭管是停战协议还是通商协议什么的,其实也没几个,西班牙算一个,葡萄牙算一个,然后,还得算上大唐金国,嗯,就是鞑靼人。
至于以往的扶桑、安南、缅甸以及南洋等一票的土著国家,大唐帝国的君臣们都没把他们当成正式国家看,自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外交关系了。
至于欧洲的其他国家,先不说他们是不是国家,问题是他们距离太远,和大唐帝国都还没有进行过实际接触呢,这都没接触过,自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外交联系。
至于和印度的那些土著王国,西亚的萨菲王朝,奥斯曼帝国以及非洲东北部等等乱七八糟的土著王国,帝国虽然和他们有所联系,但是都以大唐西洋贸易公司为主题,但是在国家层面上,是没有任何的正式的官方联系的。
当然了,更加重要的是,大唐帝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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