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太多习以为常了一般。
到是阿塔的反应反而更符合他的出身。不过即使如此,那孩子眼中透露出最多的也只是惊奇和欣赏,其它的心思他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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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昌不知道,陆宁对于这样的豪华大宅还真是见得太多了,不过不是这辈子,而是上辈子。
说起来,陆宁的上辈子的亲生父亲也是个传奇人物。
用现在的话说,陆宁的父亲陆建明就是小说中的男主角,主角光环太强大了。
他爷爷生了孩子六个,三男三女,他爸排行老五,下面还有弟弟。
陆建明十八岁高中毕业,别人都是老实在家种地,或打工,他不是吃不了苦,但是他不愿意给别人打工受管制,他想过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日子,因此便做起小买卖。
当时,农村里家家的条件都不太好,他拿着从父亲那儿借来的本钱,每天从镇子上的纸厂里批发几百斤的白纸,然后骑着自行车跑到市里去卖,来回将近一百五十公里,早上四点出发,晚上有时候十点才能回来,在市里走街串巷子的吆喝,用了半年的时间,在别人只能赚三五百一个月的工资时,积攒起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拥有了近万元钱的存款。
那时已经到了年关,家家户户都要帖对子,放鞭炮,陆建明就雇人在家里刷纸,做炮杖,做得后来县里的信用社都跑到他们家主动给他爸爸贷款,支持他自己创业。
不过被当时已经被村里人称为陆大老板的陆建明拒绝了,因为炮仗生意他并没有打算做一辈子。
过完年后,武装部开始征兵,陆建明觉得自己应该到部队去闯两年,毕竟年岁小,就算在部队混不出个什么名堂来,退伍后自己还可以继续做生意便去武装部报了名,体检面试都通过了,谁曾想却被他的亲爹给拦了回来,老爷子给他的唯一解释就是:“你大哥太懒,所以我让他去部队磨练,你和他不同,没必要去受那份罪!”
话是当着一家人的面说的,他们都明白,父亲是舍不得二儿子。
当不成兵后,他在家琢磨了两天就又跑到了市里,和一家家具厂签了合同,卖人家淘汰下来或滞销的货品,沙发、衣柜……等等,顺道手的,还弄点化肥啥的卖卖,出人意料的,生意无比的好!
做了两年,陆建明手里有了些小钱。
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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