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罗琳有关的信息,但大多数都是一晃而过。虽然所有看过的东西他都能回忆起来,可越深刻越熟悉的越容易,而那些晃眼看过的则很困难,需要很长的时间慢慢搜索才行。他在几天前就开始了回忆工作,可花了许多工夫得到的最有用的信息也就是出生日期和毕业于埃克塞特大学。
足够了,反正还有几年时间,让迪安慢慢找好了,说不定哪天自己又能回忆起什么。开着车的阿德里安如此想着。他最开始也曾有过将《哈利波特》系列抄出来的打算,可想了想之后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这太难操作了。
首先,他现在是美国人,拍拍英式风格的电影可以,但是写英式风格的小说,而且一写就是7本,很难说英国人的感觉会发生什么变化,这种无法预计结果的事是不应该做的。
什么?你说把背景移到美国来?好吧,我们想想,在明尼苏达州的广阔平原上耸立着一座有着1000多年历史的巫师学校城堡……等等,你确定那是座教授魔法的巫师学校,而不是教授巫术的印第安人萨满学校?
好吧,换个方式,在300多年前,一群巫师穿越大西洋来到新大陆,在马里兰的森林中建设起了一座巫师学校……等等,如果尼克·勒梅能活600岁的话,四个创始人没理由比他活得短,不是吗?OK,忽略他们的年龄,就当比正常人稍微长一点,可短短300年里就出了两个黑魔头,发动了两次战争,哪个家长愿意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里去?
阿德里安才懒得做这种让人头疼的事情,况且他也不是专业作家,如果像那三本小说那样找人合写的话又未免有些吃亏。更重要的,他对这个系列了解最多的是电影以及电影剧本,小说只看过几本,英文原版的就更少了。
还是等罗琳自己写出来好了,单身母亲也不容易——与虚伪无关,他只是想这样做,如果重生了却连想做的都不敢做,那还是趁早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比较好。
总之,只要他能第一时间拿到改编权就行,实在找不到人的话再让别人写不迟。阿德里安看重的,不是罗琳靠这个系列赚来的10亿身家,如果未来一切顺利的话,他能得到的远远不止10亿。他看重的是因为这个系列而衍生出来的产业链——游戏、电影、各种周边以及主题公园!这将对他的传媒公司做一个很好的补充。
回到下榻的酒店,休息了几分钟将手中的东西处理了下后,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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