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冲出屏障之后急停转身,重回屏障,火属灵气催灌双臂,与追到近前的林仲近身相搏。
林仲所用长刀不是俗物,锋利非常,但吴中元的双掌皆有青龙甲片覆盖,有恃无恐,几个回合之后,吴中元摸清了林仲的套路,林仲走的是刚猛路数,每次出招都尽出全力,威猛非常,但这种打法也有缺陷,那就是出招少有变化,而且招数用老之后很难及时回招自保。
便是发现了对手的缺点,吴中元也没有加以利用,这一仗打的不是输赢而是气势,这时候展示的不是自己的计谋,而是自己的勇猛,狗王林仲走的是刚猛的路子,如果能硬碰硬的将它拿下,不管是对敌方还是观战的黑寡妇都是一种强大的震慑。
眼见自己凌空对战尽落下风,林仲率先改变战略,回到地面,脚踏实力,但即便如此等待它的仍是被动挨打,吴中元移动速度极快,它所用长刀又是长兵器,威力倒是强大,出招速度却慢,每每出招,屡屡落空,此“人”又是个急性子,几个回合下来焦急气怒,暴跳如雷。
临阵对敌最忌心浮气躁,心一乱,出招就没有章法,吴中元抓住机会,趁林仲怒吼挥斩之际旋绕到它的身后,气送右腿,冲着它的屁股就是一脚。
踹屁股可不是什么正经打法,但吴中元要的就这种效果,这说明他完全占据了上风,此外,巨鬣狗和巨鹫此前曾经偷袭过他和姜南,他此举也有羞辱报复之意。
同是踢踹,也有随意踢踹和大力踢踹之分,吴中元这一脚属于后者,一脚下去,林仲失了重心,加之此前大力挥刀所带来的巨大惯性,直接跌撞倒地,滚了几滚方才狼狈爬起,抓起长刀,又要前冲。
“还要再打?”吴中元歪头斜视。
“本座若不是受制于此,不得尽出所能,早将你这黄毛儿小儿一刀两断了。”林仲吼叫上前,挥刀又砍。
吴中元如法炮制,歪身躲过,又旋到林仲身后,再起右脚,又将林仲踹翻。
不管是屏障内的那两只飞禽还是屏障外的黑寡妇和黎别,原本都在忐忑观战,眼见吴中元占尽上风,而林仲屡屡丢丑,无不面露尴尬,那两只凶禽之所以尴尬是因为己方战友技不如人,狼狈丢丑,而黑寡妇和黎别感觉尴尬则是因为吴中元踹人屁股的举动太不严肃,有失威严。
“还不服?”吴中元随口问道,至此,他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了,踹屁股虽然不雅观,却能间接表明这场争斗完全处于他的掌控之中,他优势巨大,故得从容。
“服你娘,”林仲高声怒骂,再度前冲,“若是没有那身龟壳儿,你能胜我?!”
听得林仲言语,吴中元陡然皱眉,急退十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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