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八点,刘芒没等到方别。
他再见到方别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
但他没认出来。
直到方别拍了他肩膀他才认出来这是方别。
“老方,你......受啥刺激了?”
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一改往日胡子拉碴、头发散乱、叼着烟头、上身T恤下身五分裤加夹脚拖鞋的打扮。
这人一身西装,脚踩哑光皮鞋,手腕上还戴着块儿看上去就低调奢华的手表,头发明显是去做过的背头,而且鼻梁上还架着个平光眼镜,整体看上去人模狗样的。
显而易见,这人就是方别。
方别伸出手抹了抹自己的背头:“怎么样,是不是帅了很多?”
“你放我仨小时鸽子就是去整这?”刘芒表示无语,“不过咱是去录歌的,你整这么浮夸......不知道你这套行头价格的的还以为你卖保险的。”
不说扶桑那种地方。
在华国,热天在外面西装革履的,不是银行员工就是保险界的兄弟。
要么也可能是4S店的朋友。
老板当然也有穿西装的,不过他们外出大概率是坐在车上吹空调。
方别当然不是,甚至懂行的光看他这一身行头的价格就什么都懂了。
蒂芙尼的高档定制西装,一条领带都要一千七。
鞋就不用说了。
还有那块表。
刘芒眼尖,一眼就看出那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手表是什么牌子的:“卧槽?!百达翡丽?!你哪儿搞的?”
他也没问方别是不是戴的假货。
因为他了解方别,这家伙要么压根不戴,戴的话肯定就是正品。
方别抬起戴着手表的左手,轻轻抚摸了一下背头侧面,骚骚一笑:“大小姐送的。”
“艹!”刘芒咬牙切齿,“还特么有这种好事?我辛辛苦苦熬夜帮你弄歌联系录音棚,我怎么没遇到这种好事?”
尔后他马上变脸,笑容谄媚:“老方,方哥,兄弟求您件事儿。能帮忙问问咱大小姐,她有没有闺蜜?兄弟要求不高,就那种有她家世十分之一的就行。”
方别斜着眼睛看他:“不对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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