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方别点点头。
反正听不懂,而且得奖估计也没戏,他索性闭目养神。
过了几分钟,有人拍他的肩膀。
方别扭头,发现自己右边坐着的人换了个位置。
原本坐在那里的一个白人小哥正瑟瑟发抖地缩在后排,他剧组那批人原本的位置换成了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
拍方别肩膀的就是一个黑人小哥。
而这个小哥方别也认识。
“小富?你也来了?”
富兰克林笑了笑:“Hey,bro。没想到你也来奥斯卡了。”
他看了看方别左边再左边的张洛,疑惑道:“莫非你是华国的演员?”
“不,我是个导演,未来还会是房东。”方别反问道:“你怎么也来了?”
虽然跟除了小富之外的其他几人语言不通,但大家毕竟一起在夜总会被警察抓过,所以混熟之后他也知道了这几个人的情况。
这四位老兄都是好莱坞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但都不是穷人。
富兰克林的父母以前是挺有名的演员,在过世前给他留了一栋比佛利山庄的别墅。
不过因为维护费太高的原因,他在演戏之余还开了家卖车行卖卖二手车。
拉玛不太清楚。
麦克跟崔佛据说是做国际贸易的,他俩还有其他不少产业。
比如之前几人被抓的那个夜总会,据说就是崔佛的产业。
“我跟着这尼格尔来的。”他指了指高个瘦子拉玛,“过会儿他要上台唱歌,他是奥斯卡邀请的演出嘉宾,我们跟着他来看看热闹。”
与富兰克林他们三个人不同,拉玛这个演员纯属业余,他的本职是一个说唱歌手。
他跟富兰克林是一个街区的发小。
“Hey,man!叽里呱啦咕噜......”
他跟方别碰了碰拳头,然后说了一堆节奏感极强的话。
但方别只听懂了前两个单词。
“拉玛说很高兴认识你,之前大家一起去夜店混过,他认了你这个兄弟。”富兰克林做出翻译,尔后他耸耸肩,“你别介意,这尼格尔就是个单细胞蠢蛋。不过他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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