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也达到了顶峰,竟然就在大街上,狠狠的打了方明珠一顿。然后直接给她插上了个草标,就要当街卖掉。这时,碰巧一个妇人路过这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妇人用十五文钱买下了方明珠,而当时在长安,猪肉是五十文一斤!
这些事情生在四年前,现在的方明珠已经十六岁了。
买下方明珠的那个妇人,就是早上痛打她的那个女人。这个女人的丈夫姓陈,是一间小饰铺的老板。饰铺就在前院。
这间饰铺生意惨淡,就靠老板自己和一个蠢头蠢脑的学徒支撑着生意,靠打一些小件儿的银、铜饰勉强维持,(因为没人会来这种小铺子中打金饰)。
而方明珠则是这户人家中唯一的使唤丫头,因为是唯一的,所以她的日常工作包括了:做饭、洒扫、洗衣、收拾屋子、看孩子、倒夜壶……等等所有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深夜,四年了,天天如此。
除去干活之外,挨打,还是方明珠的家常便饭,因为陈家的主母已经习惯于把方明珠当成自己的出气筒了,有事没事,就暴打她一顿,借以泄心中的怒火。
这就是方明珠目前所处的环境,和所过的生活。
等弄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方明珠彻底的傻了!因为,她大老远的回唐朝来,可不是来旅游观光、忆苦思甜、体验生活的!她来到这里是有任务的啊,她得救妈妈呀,现在妈妈还在洛杉矶的医院里昏迷不醒呢!
而她如果想完成任务,那她就必须先想方设法的去接近一个人,一个现代人非常熟悉的,大名鼎鼎的唐朝人――这个唐朝人,在未来会名垂史册、名传千古,不过现在,他还只是大唐的一位皇子,李、隆、基!
方明珠真的快晕倒了,她实在是无法想象,凭自己现在的样貌和地位,如何去接近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不过,方明珠毕竟是方明珠,她并没有丧气很久,很快的,她就又昂起了头来:
‘我一定有办法的,我要救妈妈,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方明珠把目光投向了西方的天际,如果这里是长安,那么洛杉矶应该就在那个方向吧:
“妈妈,放心吧。”方明珠对着西方的天空深情的呼唤道:“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完成这个任务,让我们两个都好好的活下去!”
方明珠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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