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的年轻姑娘,她一直相信成功只能靠自己。即使不时被男人奉承为貌美如花,史达琳也很有自知之明:她见过真正漂亮性感的姑娘,和她们相比,自己不过不算丑罢了。
“所以,我不是个花瓶。”克拉丽丝在回顾自己的成功时,总会这样小小得意一下。
实际上,“野牛比尔”一案的意外成功,反而给她正式进入fbi后的工作带了巨大压力。初次和她合作的特工,通常都是一副吞了只苍蝇的表情,“哦,这不是那个上过《人物》、只会撞运气的傻丫头吗?”
她总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向别人证明她不仅是个称职的联邦特工,而且还比大多数特工出色。女人破案并不一定全靠直觉。她实际上更精于拨茧抽丝般的推理。而且,她有股工作狂的吓人劲头、忙起来几乎可以三、四天不眠不休。
在史达琳又成功参与了几个大案后,总局的头头开始象她的顶头上司杰克·克劳福德那样赏识她了。同事们也逐渐把她当做三四个正在冉冉升起的新一代明星特工之一。这颇让史达琳悄悄得意过几次。不过,她总是立即给自己设立了更高的目标,以及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压力。
现在,她的全部心思都在手头这个案子上:一个在南阿肯色和北密西西比的系列奸杀案。两个月内发现了三个受害者。犯罪手法几乎完全一致。这三个姑娘生前都被残忍地强jian过,每人体内都发现了罪犯jing液,而且她们都身中三枪:除了左右ru房各一枪外,罪犯还把枪管插进被害人的荫道,然后开枪。
史达琳有一个不好的预感,如果fbi不能马上抓获那个罪犯,还会有新的受害者出现。她给自己的任务是尽早从犯罪细节发现罪犯的心理特质。曾经有个天才精神病学专家告诉过她,这样的连环案中,每一处犯罪细节都被精心策划,用来满足罪犯的某一个心理诉求。她坚信这会是破案的关键。
那个精神病学专家,其实也是她一直追踪的一个罪犯。不过,绝大多数同僚早就对这个案子不报任何希望了。精神病专家汉尼拔·莱克特,一个绝顶聪明但又藐视一切道德法律的罪犯。在帮史达琳解决“野牛比尔”一案后,博士就从警方的层层关押中巧妙地逃脱了。还顺手切碎了两个看管他的警官。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每隔两个月,博士都会给她寄来一张明信片。fbi查验指纹、分析纸张、追踪邮戳,想尽办法但却毫无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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