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步,便消失了。
李朝歌伫立那里半晌,目中有些呆滞。
这个乞丐,出现地突然,消失地也突然。
不过,他却把握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乞丐百年难治的顽疾,被罗先生解决了。
喜事操办了足有一日,等到晚上,邱家庄的老老少少,才一起回到了庄上。
四个孩子勾肩搭背,跟着大人们一起往回走。
“我明天要再去斧头山一次,你们谁和我去?”
李朝歌问道。
二娃道:“可是没有黑狗血啊?”
李朝歌身边的邱俊宜,已然提起一个大瓶子,道:“看,这里装的是什么?”
李朝歌亦是举起右手,他手中,有一个和邱俊宜一样的瓶子。
虽然今日是大婚之日,不宜见血,可郑屠户却不是迂腐的人,对于两个孩子讨要一些黑狗血的请求,很爽快就满足了。
“要是不看一看那个火娃肚子里面到底有没有玄虚,我睡觉都睡不着的。
二娃有些兴奋道:“这次一定要给那个小娘们儿一点颜色瞧瞧!”
四个孩子,在村口分了手,李朝歌径直回到了学堂。
一回到邱家庄,李朝歌就再次感受到那种怪异的感觉。
黑黢黢的夜色中,他的目光闪烁着警惕的光芒,四下打量着。
“呱呱,呱呱――”
他们回来比较早,因此,庄上此时的人,并不多,十分安静。
只有夏虫的鸣叫声,和水沟便的蛙鸣。
李朝歌进了学堂,罗先生此时却还没有回来。
他在本村教书数十年,周围几个庄子,大多数的人,都是他的学生,因此在这一代,他的名望,比几位村长都要高。所以每次遇到喜事,罗先生都是应酬最多的时候。
一般也只有这种时候,他才会走出学堂。
他回到屋中,打算罗先生回来,就问一下他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回到房中,刚脱下衣服躺下,“吱呀――”学堂大门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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