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开窗帘一看,天都还没亮,才五点多,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因为前男友婚礼而悲伤得不能入睡……
我去洗了个热水澡,出来的时候才听到门铃一个劲儿在响,那阵仗好像要把我房子给拆了。
一大早的谁啊?
要去抢婚
“亲爱的阮阮!”一打开门,穿着黑色晚礼服的孟晓菊就往我身上扑,我灵敏地夺过,笑骂:“天都还没亮你就在发神经!穿这么漂亮来我家吃火锅吗?”
孟晓菊没有像以往一样骂我浪费,因为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空荡荡的,除了必备的家具,一点也没有家的感觉。这房子是买下来的,对于一个刚出社会两年的初中老师,能在寸土寸金的z市中心买一套八十平米的房子,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怀疑是做那一行业的了。
这是我爸买的。原本他就不同意我在z市发展,好端端的b市不去,家都在那儿,父母亲的势力完全可以把我送进一个好的学校去任教,偏偏我不肯,他拗不过我,只好双方都妥协,我不回b市,他给我买房子。
“阮阮,你忘了今天什么日子?”孟晓菊靠在玄关,神色竟有几分凝重,“阮阮,我知道你不喜欢争强斗胜,但这次包思思都欺负到你头上了!你就不能为自己争几分薄面么?”
“晓菊,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抢婚?”我叹了一口气。
“你思想能fshion一点吗?什么抢婚?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当然是把自己收拾的漂漂亮亮,抢新娘的风头啊!”孟晓菊举起手来,我才看见她手里那种一个大大的袋子,袋子上的名牌是孟晓菊每几个月就跟我哀叹没钱买的奢侈品。
我想了想,才把一个星期前包思思寄到家里来的请帖翻出来,皱巴巴的,要不是孟晓菊今早来这么一出,我是真的没想去的。
我不去,也就罢了,顶多在家里闷上一天,第二天就打扮的漂漂亮亮去给孩子们上课。
我去了,就不为别的,就为了给他们那对狗男女好看。
我接过袋子,孟晓菊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把门一带上,就开始扒我衣服,又捻着我头发摇头:“发质倒是满不错,就是太枯燥了,你是不是连护发素都不用啊?”
“……”
“皮肤也还勉强过的去,诶!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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