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云衫和唐丰易一左一右向着大胡子而去,中间是陈景峰和彭程,二人不掩藏气息,便是为了吸引大胡子的注意力。
陈景峰是大胡子的目标,所以猎杀佣兵团的人在没有确定目标的时候,是不敢随便开枪的,这大大给了四个人方便,很大程度减免了伤害。
四个人迅速出击,很快陈景峰就看到了站在那里,似是在等着他的大胡子,随后看到他露出一口黄牙,抬起了枪,对准他的脑袋!
砰!
陈景峰猛地往右摔去,这才堪堪避开这一枪!
大胡子怎么可能一枪就罢手,紧接着打出第二枪,饶是陈景峰反应快,这强也是擦着他的肉皮飞过去的。
砰!砰!砰!
大胡子带着狞笑,一枪接着一枪,能够这般戏耍狮鹫的大队长,他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
人生的意义莫过于此,他觉得,如果有一天能够如此戏耍禁区或者红灯的老大,他可能会兴奋过度而亡!
太刺激了!
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陈景峰能够依靠身体的速度躲避子弹,他本身的能力可见多强!
当然,这也大胡子有意放水也有一定关系,但一般人,即便再放水,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彭程和另外两个人缠斗在一起,贴身战斗,枪的作用会大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彭程一开始就近身的缘故。
另外的人面对三人的打斗,持着观望态度,只是枪口随着他们移动,防止出现意外,除此之外没有射击的打算。
安云衫和唐丰易避开了另外围堵的人,悄然接近到战斗圈附近,而那些人还在寻找着他们的踪迹。
两个人隐匿起来,安云衫虽然受伤了,但不是重要部位,一投入到战斗中,她很快就忽略了疼痛。
以前受过的伤比这个还严重,该战斗依然要战斗,不继续下去,她的下场就只有一个。
不为了别人,也得为自己。
大胡子一枪接着一枪,陈景峰跑到哪里,子弹就跟到哪里。
后来陈景峰专门往猎杀的人那里跑,想借着他们让大胡子有所顾忌,但没想到这些人居然跟着跑!
这些人都知道,大胡子一旦有了自己心仪的猎物,是不会顾及自己人生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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