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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百鸟朝凤枪(3/4)

王欢,雷飞思索了片刻,笑道:“好吧你赢了,你想要什么?”

    “你说呢?”

    “呵呵。”

    “有人来了!”二人同时说道。

    雷飞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到此时他才确定,王欢绝对拥有不逊于他的实力。

    踏踏踏踏——

    赵云骑着浴血白马,来到了此地。

    他在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为的就是寻找失散的糜夫人和刘备的独子刘禅(阿斗)。

    雷飞抱着阿斗,王欢拿着一把匕首,抵在了糜夫人的脖子上。

    赵云发现了他们,顿时剑眉竖起。

    雷飞笑着向赵云打招呼:“你好赵将军,我是你的一个小迷弟。”

    “一吕二赵三典韦,其实这个排名大有问题呢,赵将军从未和吕布交过手,这谁是天下无双,根本无从比较。”

    赵云冷道:“放开夫人,把孩子还我!”

    赵云相貌俊美,一张白净的脸蛋,一点胡须都看不到,只有亲眼见了赵云才能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男子。

    雷飞道:“将你那百鸟朝凤枪的枪谱,还有你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交给我,我立刻归还夫人和孩子。”

    “你没得选择,快一点。”

    王欢将匕首向前递了一点。

    赵云惊愕至极,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扯下一块白布,咬破指尖,书写起百鸟朝凤枪的枪谱。

    赵云使用的枪法名为‘百鸟朝凤枪’,他能在百万军中七进七出,依仗的,就是这百鸟朝凤枪法。

    “这边,这边,这边有血迹!”

    就在赵云书写枪法的时候,有部分曹军追了过来。

    “我去解决,你继续写。”

    王欢手持匕首,去寻找那些曹军了。

    五分钟过后,王欢握着血淋淋的匕首回到此处。

    雷飞不禁又高看了王欢几眼。

    如果是普通人,第一次杀人的话,绝不会是这般模样,雷飞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杀人后,殴吐了足足一天,恶心了足足一个星期。

    赵云将书写完的枪谱扔给雷飞,正当他犹豫是否交出龙胆亮银枪时,王欢扔给他一杆寻常士兵使用的木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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