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第六感,夏锦绣的第六感一向都挺准的,尤其是乌鸦嘴的时候。
呃……好吧,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能力。
扯远了,现在的情况是,真的是托孤。
保护小天的一行人原本有百人,只是从驻地逃出来后,死的死,散的散,就剩下了他们四十多人运气好,遇到了夏锦绣,这才安全的到了第七城。
而现在,因为装甲车报废,小队里剩余的这些个战士打算留在这里,加入杨淮的部队守卫市民,和城市共存亡。
作为一个军人,入伍时就有了会牺牲的觉悟,他们就算战死,也是死得其所,但是小天只是个孩子。
一群人经过商量,凑了一笔钱,希望请夏锦绣出手,把小天送到第七三军工城,到了那里只需要把人交给军方就行了。
“一号阁下,这是我们兄弟几个……”说了一大堆,发现夏锦绣表情有所松动,队长把准备好的军用背包双手递了过来。显然,这是他们一群人凑出来的值钱物品。
“不用,拿回去吧。”摆摆手,夏锦绣略微有点头疼,但最终应下了。
“我暂时不准备离开,如果这里守不住了,我离开的时候会带上他。”夏锦绣做出承诺。
如果打得过,能杀了心机虫,那自然最好,如果干不过,那只能对不起了。
和城市共存亡什么的,她又不是市长,她连个兵都不是,她现在就是个拿赏金的猎人。
生命第一,金钱第二。
“当然,丑话要说在前面,如果在对敌的时候我受了重伤什么的,都自顾不暇了,那么就抱歉了。”
“能不能……”对于这个结果,队长显然是有些失望的。
“我的空间术,并没有那么好。”夏锦绣丝毫不尴尬的阐述事实。
对于技术精湛、定位精准的5S级虚空者来说,送一个小屁孩去另一个城市,很简单的事,但是对于她这个路盲……第七三军工城和第七城相差了200多公里,她可能会迷路。
“我明白了,抱歉,是我过分了。请您看在他父母都是军人的份上,能够照拂一二。”
“你们都去杨淮那里报过到了?”
“是的。”
“我知道了,小天就放我这里,你去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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