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对象,首先一定要考察人品,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因为一旦遇到了人品差的垃圾,那很有可能变成一场噩梦。
王顺显然就是个垃圾中的极品垃圾。
虽然夏锦绣鄙视林馨的作为,但是王顺这种行为更是恶心。
林瑶这个小八卦直接把帖子转给了夏锦绣。
但从文字功底来说,王顺的文笔还不算差,挺流畅的,写得非常的详细,而且颇有几分曲折离奇的精彩。
帖子的内容可以概括为:那天,他一见到林馨,就想上了她,于是他对林馨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再次期间,他买了什么什么一大堆东西,包括林馨每次收东西时和他的打情骂俏,他全部列了出来。
之后就是林馨收了东西翻脸不认帐了,还让她的备胎林强揍了他!他哪能咽下这口气,期间打来打去,各种恩怨情仇,最后决定鱼死网破的他以报告教官为威胁,林馨妥协了,两人达成‘睡一觉泯恩仇’的共识。
然后,大概是抱着‘反正都睡过了,被睡一次和被睡几次也没什么差别’这个念头,林馨跟了他,当然,不是白睡的,要花钱的。
王顺就这么露骨的把两人之间的事全部挂了出来。
王顺还列了个价格,第一次1182万,第二次,283万,第三次196万……
最后,还来了句,‘这个小姐有点贵,但是不差钱的,可以玩玩,毕竟质量好。’
这行为,绝对不亚于‘男女双方分手,男方怀恨在心的把两人私密照挂到了网上’。
因为影响恶劣,帖子挂了没一会儿,就被封了,不过,眼尖的都已经看到了,私底下已经传开了。
吃瓜群众纷纷议论着这是真的假的。
最后,真人真事!
当事人林馨虽然哭哭啼啼的一直很委屈很委屈,但并没有态度强硬的上诉教官要求追究王顺的‘诋毁诽谤’罪,最后王顺也就是因为在学院内传播不良信息而吃了个小记过,影响并不大。
军校里的风气很开放,只要不出人命,只要你情我愿,校方就不会干涉。
男女朋友酱紫酱紫是正常的,但是人家那是为爱啪啪啪,男方那是为爱而心甘情愿花钱!一切都是因为爱情!
大部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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