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衣裳,然后就去掀他的,他就傻愣愣地盘腿坐着看我。
拽掉他的白毛的时候他还抬手摸摸头。
第一个吻落在他的额头上,他疑惑地“嗯”了一声。
若你可知岁月兀长,生死不过三万天,从其中某一天开始,你会想要把自己变成一颗牢牢扎根在土里的一棵树。
为了与另一棵树,风雨同根,共度春秋,若是天塌下来,便一同粉身碎骨,零落成泥。
人,往往就是这么可笑。
你总会觉得现在这一刻,即将成为永恒。
在我撩拨他,抚摸他的身体,带着陌生而渴求的期望,在我生涩地用他实验什么叫做接吻,在我带着即将突破极限的心跳去触碰他的时候。
我以为,这就是可以触碰到的永恒。
以及,在我舍不得他疼,看着他被憋的无法发泄,豁出去坐上去的时候。
可我从未知晓,那个像一个真正的傻子一样,眼睛都被憋绿了,摁住我就一通乱拱,把事发现场搞得像杀了人一样的那个傻子。
他是骗我的。
我就这么安心地,安稳地跟他过日子。
安稳到像沉睡,即使后来已经离安禄山瞎几把折腾过去了有十几年的光景。
我再摸弩,已是隔了浮生半世,我把自己活得像一枝浮朽草叶,像攀着一颗巨树要摸上天宫神诋的藤蔓。
我曾经想活得像一棵树,与他比肩而立,却不成想,人越活越倒退,我最终只是一枝无力的藤蔓。
如此活生生地把自己从这棵树上扯下来,伤筋动骨,自行流放千里,再也找不到自己活着的意义。
我只剩茫然。
第12章家『苍』我一生纷杂再无多说的意义。
总共不过一句『我活该』。
我这一生过得最好的,不过短短十几年。
十几年,听上去似乎很漫长,站在人生的终结时,却发现不过是如昙花一现,如一朵积不出雨的云,很容易就被风吹散了。
想来不过只三十载,过得最好的那天,大概就是与弦影成亲的那天。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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