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佘美珍和他争吵,争吵之后,两人还打破过头,这时候佘美珍才发觉,年少的情感,就是一阵风,他们根本就没有感情。
佘美珍很失望,她第一次后悔了,这个时候,九岁的儿子,得了猩红热,竟然夭折了。
佘美珍痛失爱子,本来就对这桩婚姻失望的她,一不做二不休,带着平日攒下的贴己,索性离开了吴家。
回到娘家后,佘美珍觉得父母已经对她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弯。
父亲佘铭九见女儿不争气,早就对佘美珍冷了心,母亲也经常骂佘美珍不知好歹,不好好去读书,偏偏和混混结婚,这下子,什么前途也没了。
佘美珍在家里待不下去,觉得自己也算是出阁的姑娘了,不能赖在家里。
于是,她离家出走,并且希望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
当吃饭问题摆在眼前的时候,佘美珍不得不放下尊严,去做工厂的女工,她觉得太累,不得已,她做了施德水的丫头。
施德水是上海著名的三大骗子之一,当年在上海,创立了一种神功济众水,风靡上海,由于佘美珍嘴巴很甜,长得也很清丽脱俗,施德水不久也就对佘爱珍动了心,把佘美珍收做了妾。
佘美珍本来也是大家户的女儿,落到如今这一步,也是不得已的一件事情,可是做人的妾,毕竟不是她的理想,不久,她就厌倦了施德水,施德水说话有点娘娘腔,办事也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和这样半阴半阳的男人住在一起,佘美珍觉得窝火。
佘美珍以前常和上海滩的黑社会混在一起,木讷的男人,她还有点瞧不起眼。
于是,佘美珍重新回到了社会上,她重新结识了一帮混混,为了谋生,还去赌场,做了摇缸女郎。
摇缸女郎,顾名思义,就是赌徒们下赌注时,那个摇缸的女司仪,现在在澳门一带,叫做荷官。
在旧社会,女人别说出入于赌场,就是和赌字沾边也是一件惊天破俗的事,除非是一些已经被坏了名声的女人,才会去做摇缸女郎。
而且,做这个职业的女孩子,都要漂亮,嘴巴会说,还有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佘美珍的性格很适合做这个职业,她爽利,聪明,能放下架子和一帮赌客调笑,又能威风八面,具有一定的“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