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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笑话,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生性迷糊的连缤葵几乎是每两天就要闹出一个笑话,不是考试时睡过头、跑错教室、写错考卷,就连她脚下的鞋子都经常左右脚颜色不对,让大家哭笑不得。

    更好笑的一次,是全班相偕郊游的那一天,她连大小姐竟然胡里胡涂地就跳上了路边的游览车,结果,上车后才发现那是进香团的车子,而好不容易匆匆冲了下来,又发现自己竟然留了一只鞋子在车子上,于是,整条街就只听到她连大小姐歇斯底里的呼喊着:“不要走啊!还我鞋子——”

    所以,同学们也给了她一个封号——“笑话”,跟李绫的“校花”齐名。

    “缤葵,你说我该不该放弃?我觉得跟他谈恋爱总让我患得患失,备受压力。”李绫的表情都美得教人屏息。

    “难怪有人说恋爱其实是一种病,总教人莫名其妙的软弱无力。”连缤葵抓一抓她那一头半长不短的直发,一副很不以为然的表情。

    “哎呀!人家都那么烦了,你还落井下石,算什么死党。”其实,李绫早就心生一计,只不过这恋爱是自己的事,要别人帮忙总是有点说不过去。

    “不错啦!能这么有耐心看你发牢骚,你要懂得感恩了。”

    “如果——你还能帮我一件事,那我就真的感激不尽了。”李绫说得吞吞吐吐,表情略带心虚。

    “什么事?”连缤葵顺口问着,反正她一向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能让人家开口要她帮忙的事,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帮我写情书给严棣心!”李绫一鼓作气说毕。

    “喔——”缤葵回了一声,然后,再用差一点没被泡面噎死的表情瞪着李绫,“你再说一遍!”

    “帮我写情书给严棣心!”李绫说得很慎重其事。

    “你神经病。”连缤葵只给了这样一句。

    “你听我说,我知道你有遗传自你爸爸的文学底子,不像我,作文永远只有狗屁不通四个字。”李绫的话虽然有点夸张,不过,也有几分真实性。

    “你这话是没错啦!”连缤葵这么一听,还真有点沾沾自喜,要说她哪一点可以比得过李绫的,还就只有拿出文学这两个字眼。“你联考的国文好像不到五十分吧?”

    “所以罗!这件事得全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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