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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想起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个很大的城市。
洛阳城里有各种人.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住在城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金枪李"那么响亮。无论说的产业都没有金枪李一半多,无论谁也无法抵挡金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
他第一次杀人,就是金枪李。
金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无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从没有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手下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中,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得光突破七道埋优暗卡进入他佐的金枪堡去打迟围拥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刚.十三太保.然后一枪刺人他的咽喉,绝不能刺在别的地方。这一枪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去刺这一剑,没有人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到,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金枪李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然后,他再花半个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却不容易,金枪李就象是一个冷淡而贞节的处女,永远不给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甚至,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他身旁都有人守护。
可是,只要能等,机会迟早总会来的-处女总有做母亲的时候.有一天,狂风骤起,吹落了金枪李头上的高冠,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
金抢李的目光也跟随着鼓风吹走的帽子。
在这一刹那间,没有人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
所以他们疏忽了,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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