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多少时间的概念,但好处就在于,通过阴间和阳间的间隙,基本上也不用花多少时间就赶到了地点,可是王家府上根本没有老王的踪影;老王的老家好似是在钱塘县,而且大多时间都居住在长安城,在这里印象深刻的地方,貌似没有吧?
李道士想了想,老王这几天待的最多的地方,貌似就是城墙了吧,天天都有白巾贼来攻,他要不亲自坐镇,就凭那些个歪瓜劣枣,能挡的住敌人?
战场上的血腥气果然很浓,在人身的时候还未有感觉,魂魄状态下,就好像泡在血池血海之中,周遭的凶煞气息无时不刻都想钻入道士的体内,就连他降四魂的修为,都感觉有些压抑不住心里的杀戮欲望,怪不得那些鬼怪不愿意跑到这里来。
“道人,俺看那老头也不会在这里,咱们就先走吧,在这里呆久了,俺很不舒服,”以投胎鬼凶悍的体型,居然都抱着膀子打了个哆嗦。
“再等等,”道士不耐烦的道,你以为就你不舒服,道爷也感觉浑身湿乎乎的,邪念杀欲就止不住往脑子里钻,但这不是为了救老王嘛。
这只是在城墙附近,还不是在战场的中心,道士就感到浑身冰凉,要是再待的久了,说不定就连他自己都会被战场同化掉,成为凶魂厉魄的一员;而且往前走的越深,血雾就越重,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迫不得已之下,道士只能开了天眼。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重瞳天眼一开,浑身顿时一轻,刚刚的那种压抑、冰冷、血腥通通消失,而且还格外的令人舒适;这种情况主要是魂魄状态下,他的两只眼珠正在不断吸收着战场的血腥气。
‘居然还真是这样,’早在白巾贼到来的时候,道士就发现自己的重瞳有能够吸收血雾的能力,本还想着回来实验一翻,但是刚一回城就碰上了老王这档子事,没想到因祸得福,在魂魄状态下,吸收的效果居然更好。
难不成自己这重瞳天眼真的还能进化,变成二勾玉、三勾玉,乃至最后的万花筒?呃,那也应该是三瞳,四瞳,乃至最后的无限瞳?然后还得杀弟证道,不对,是为了变强干掉丑娘?道士古怪的想。
洛都的城墙足够的宽敞,在上面跑马都行,而且足够的长,来回一趟得有数里,道士在雾气中如鱼得水,很快,在不远处就看到一道模模糊糊的身影,身穿铁甲、头戴兜鏊,身如青松,满脸的严肃,正是老王莫属。
李道士当即一喜:“老王!王大人!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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