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无望野兽般锐利的目光,自然不会错过它。
这是根发簪,是白飞飞头上的发簪。
多么聪明的女孩子,她在如此情况下,竟仍未失去智慧与勇气。她悄悄抛落这根发簪,便已指出了金不换逃亡的方向。
金无望拾起发簪,便已知道他追踪的方向没有错,于是他脚步更快,目光的搜寻也更仔细。
数十丈开外,白飞飞又留下了──只耳环;再过数十丈,是另一只耳环,然后是一块丝帕,一根腰带。
到最后她竟两只鞋于都脱了下来,小巧的、绣着血红梅花的鞋子,在雪地上显得分外刺目。
有了这些东西,金无望的迫寻就容易了。
拾起第二只绣鞋,他鼻端突然飘入一丝香气,那是温暖的,浓厚的,在寒夜分外引人的肉香。
寒夜荒原中,哪里来的人在烧肉?
金无望毫不考虑,追着肉香掠去,接连好几个起落后,他便瞧见~座屋彰,隐约还可瞧见有闪动的火光。
那是座荒祠。
要知那时神权极重,子弟到处为先人建立祠堂,但等到这一家没落时,洞堂便也跟着荒废了。
富有的没落,远比它兴起时容易得多,是以在荒郊野地中,到处都可寻得着荒废破落的祠堂。
这些祠堂便成了江湖流浪人的安乐窝。
此刻,荒祠中闪动的火光,照亮了祠堂外的雪地,雪地上有一行新添的是印──旧有的足印已被方才那一场大雪掩没了。
金不换轻功虽不弱,但他既然背负着白飞飞,自然就难免要留下足印。金无望木立在墙角阴影中,凝注着这足印,脸色渐渐发青──他锐利的目光,已辨出了这足印是穿着麻鞋的人留下的。
他凝立的身形,突然飞鸟般掠起,身形一折,掠入荒祠──荒祠中有堆火烧得正旺,火上正烤着半只狗。
但金不换呢?哪有金不换的人影!
这是间小而简陋的祠堂,没有窗户,门是唯一的通路,但门外雪地上,只有进来的足迹,并无出去的足迹。
何况,这火堆烧得仍旺,还有两根柴木未被烧黑,显见得就在片刻之前,这祠堂中还有人在。
熊熊的火光,映着金无望铁青的脸。
他脸上没有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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