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哪个时候,长得好看总多几分便利。
“我相公才俊美。”冯轻对那混混的风流韵事不感兴趣,不过要论俊美,在冯轻心里,无人能及得上自家相公。
盛家大婶赞同地点头,笑道:“往常我都没见过有几个能赶上那个混混的,今天可算是见到了,你家相公可是少见的俊。”
冯轻眉眼俱是自豪,她点头,“那是。”
水正好开了,冯轻用热水烫好了碗,又给方铮跟宋镖师他们一人倒一碗。
盛家大婶本想给冯轻他们的碗里加点糖的,冯轻拒绝了。
她不太喜欢喝糖水,这大婶家的水喝着本身就有些甘甜,加了糖反倒是遮盖了原本的味道。
冯轻跟方铮没加糖,宋镖师几人倒是喜欢喝糖水,他们各喝了一碗。
喝了水,不光解了渴,身上也暖和起来,冯轻从包袱里拿出一包糖果子,趁着盛家大婶出去的时候悄悄放在灶台。
之后她出了门,跟方铮点点头。
他们跟大婶告别。
几人不光长得好看,还有礼貌,纵使萍水相逢,仍旧挡不住大婶对他们的喜欢,大婶将他们送到门口,也没挽留,反倒是催促,“你们别耽搁了,婶子担心那刀疤曾会找同伙过来,你们虽然有功夫,可刀疤曾的那一伙人不少。”
冯轻也想着快点走,倒不是怕了那群人,她怕给这盛家婶子惹麻烦。
可到底还是晚了一步。
他们刚到门口时,刀疤男人带着另一群人恰好过来。
见到方铮跟冯轻,刀疤男人眼前一亮,指着冯轻就说:“大哥,我说的没错吧,她真的是小翠没法比的。”
小翠正是村长的二女儿。
走在刀疤男人前面的男人很高。
方铮足有一米八三到一米八五,可这人看着起码得一米九,不光高,身材也壮实,的确如那婶子说的,长得确实周正,跟方铮的俊美不同,这人皮肤比方铮稍黑些,长得是那种浓眉大眼,脸上总带着那种坏坏的笑,怪不得会勾着闺女失神。
只是在冯轻看来,这人却比自家相公差多了,她是扫了一眼,便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
“相公,我们走吧。”冯轻小声说。
她倒是不怕对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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