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公子,你这个手艺,真是绝了!”
刘淳瞧了一眼惨不忍睹的伤痕,连忙扭头,真他娘的惭愧,他连衣服都缝不好,愣是去缝伤口,结果弄得好像一条巨大而丑陋的蜈蚣,趴在胸前,换成别人,疤痕至少能缩小一半。
刘淳没脸见人,蓝勇骄傲自豪,夸耀道:“柳公子,你太清楚咱们军中的汉子了,谁有多大办事,立了多大功劳,不用说,把衣服一脱,什么都知道了。就冲这道疤痕,现在军中没人不服气!”
“啊!这也行!”
刘淳无语了,要不要再给你缝几个假的伤口,让你出去吓唬人?
不过想想也有道理,疤痕肯定比纹身唬人多了,别说军中,泼皮无赖没准也需要,兴许能成为一条财路呢……刘淳甩了甩头,“蓝千户,恭喜你了。”
蓝勇突然眨了眨眼睛,笑道:“柳公子,我也有喜事要祝贺你?”
“我?”
刘淳突然激动起来,蓝玉这家伙不算好东西,但出手大方,莫非他又要送给自己牛马?
蓝勇笑嘻嘻道:“我一说,公子保证高兴,干爹已经给太子写信,举荐你了!”
什么?
蓝玉给朱标写信?
“举荐我干什么?”
“当然是去东宫了!”蓝勇道:“太子殿下贤德,人尽皆知。公子有这么有才华本事,去了一定会受到重用的,假以时日,必定成为朝廷股肱之臣……到时候,没准还要仰仗柳公子哩!”
“对了,干爹还说,他愿意送一千头耕牛,一千匹驮马给柳公子,作为谢礼!”
……
穿越这么久,刘淳第一次失眠了,他必须好好捋一捋。
其实吧,蓝玉这个人不坏,简单直率,霸道嚣张,跟大多数武夫差不多,就拿最初抓刘淳,要给王堂出气,其实蓝玉也没有真的要把刘淳怎么样,他很讨厌太子身边的那一帮文臣,出头也仅仅是为了太子的面子。
而当他发现刘淳的才能之后,就立刻下本钱拉拢,光是上一次的牛马牲畜,就让刘淳的作坊从人力跃升到了畜力阶段。
若是没有蓝玉给的牲畜,刘淳用女工代替男工的想法根本推不下去,毕竟男女的体力差别太大了,有了牲畜帮忙,才能勉强抹平。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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