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挨着一圈,如同白玉蛟龙身上的洁白鳞片。
叶茉刚走到望台边,就只看见一个身影飞快的自水下游过,眨眼功夫便已去了五米开外。她也不叫他,只顺了裙摆安静的在木板台上坐定。知道他肯定在独自生着闷气,先还是不打扰他的好。
见他那身儿做工精细的锦袍被乱七八糟的扔在地上,顺手便取过来放在膝盖上,然后不紧不慢的叠了起来。动作自然娴熟,如同是做过许多年了,此时不过是和过去每一次时候一样。
程齐礼透过浮动的水波看向上头的人,她今日穿了件淡紫色的裙子,上面是同色的小夹袄,银白色的吊穗轻垂在胸前,脖子上戴的是他去年送她的黑玛瑙串儿。
此时,她正专注的叠着手上的袍子,头微垂下去,露出小截白净精细的颈子。一缕青丝自鬓边滑下,如丝绸般湿滑的头发扫在手背上,似一只调皮捣蛋的精灵。他突然很想上前去,将那束黑发抓进手里,缠绕进指间。
心情无端变得烦躁异常,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非但没有觉得疲倦厌烦,反而还在加深着心底的依恋和贪婪。
尤其是当他在越陷越深的时候,她却能一脸无所谓的与旁的人说笑完全不当他一会儿事儿,这样的认知让他很不爽。不是说永远都只爱他的吗,这不过是换了个身体换了个地方再过去了十年,女人真他妈的善变。
脑子里又浮现出那日她与福家那小屁孩儿谈笑风生的样子,还笑得那么开心,光天化日之下是要置他这个正牌的老公于何地。
这几天他一直待在别庄里,原本以为放松一下能舒缓舒缓心情,哪知每当一想起那天的事,就窒息岔气想狂扁人一顿,这般热血实在不符合他成熟内敛的男人作风。
不过,我们程小爷脑补自愈的能力向来彪悍过常人。一夜辗转无眠之后,程小爷顶着熊猫眼在骄魅的阳光下顿悟了。
爷如今正是青春愉悦,藏在浓密的芦苇后头,欢快的哼起了小曲儿。
果然还是欺负他媳妇儿比较有实际意义,瞧,心中阴霾一扫而空。悄扬一抹唇角,吸气沉入水中,然后悄无声息的朝他那快要气炸了的小媳妇儿潜去。
这一头,叶茉眯眼盯住了水下不断靠近的影子,不动声色的提起了裙角。混蛋,终于给她看见了。
混蛋同先前几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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