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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1/2)

    第四十六章

    比赛似的,姓曹的见到这种情形,也更加肆无忌惮。一边举杯和红姐喝酒,那只猪手在桌布下撩起我的裙子,长驱直入,摸到了我的大腿中间,中指开始进攻最敏感的地带。

    我一动不动地坐着,任手指小蛇般钻进内裤的边缘,在缝隙里愉快地舞蹈,不时用嘴触碰那只珍珠,吞吐旋转。

    就是这只手,拿着国家的税章,握着自来水笔,一按一划,将百姓的辛苦钱收入保险库。还是这只手,在大会上有力地挥动,配合着主人的慷慨陈词。

    姓曹的看着我,就像我看着盘子里那只烤熟的龙虾。

    我自顾自地喝酒。一杯接一杯喝进肚子里,冰凉的液体麻痹了胃的神经,又逆流而上,麻醉着我的大脑。朦胧的双眼之前,一张张白花花的胖脸连成一片。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出的望江阁。醒来的时候,我一丝不挂地躺在柔软的床上。旁边是一具同样赤裸的肉体。不用看我也知道,那是姓曹的猪。

    这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次被红姐让我随她出来,晚上我躺的肯定不是宿舍的床。有时候清醒,更多时候是酩酊大醉。我更希望是后者。因为我实在不愿意忍受一头猪在身上翻来覆去。

    但是每次都让自己喝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我端起酒杯,红润的液体让我想起两个多月前,那间小屋里,窗外月光如水,温婉的灯光下,两人默默相对,举杯相敬,话语缠绵中,黎明悄然而至。

    都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喝闷酒最容易醉。那是在未忘记旧事,心中存有伤悲之时。当痛定思痛,伤痕结的痂脱落,所有感觉都已麻痹时,你还会喝醉么?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他流着泪向我诉说他的母亲患病的种种可怜,以及他自己的无能为力。我是个见不得眼泪的人,尤其是男人的眼泪。

    在红姐生日之后两周,我就搬到了周小磊家里。说是同居,基本上是有居无性。因为他每天晚上几乎不回来,而我,也要1点之后才能“下班”。一周时间,我们见面的机会少得可怜。

    现在的我,已然无从知晓他的心理。当时我却对他产生了一种深深的依赖。也许是因为我们同病相怜,也许是因为那晚上他对我的保护。我被自己稀里糊涂地感动着,当他要求我搬出那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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