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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3/11)

有在半夜里去撬她的门,如果可能,他们甚至想集体强奸她。然而,她却把门抵得很死。他们在失望之余,就编派她的坏话——这是一种快乐。于是在镇子上,人们都有个秘而不宣的印象:那个开理发店的年轻女子刘正红,原来是个骚货。

    刘正红谈过朋友,在镇上最早一个朋友是乡供销社的一个男营业员,姓陈。那个小伙子瘦瘦的,刀子脸,长满了小红疙瘩,说话飞快,喜欢不停地眨眼睛。刘正红还把他带到过刘正菊的家里。邓一彬和刘正菊把他当个人物来招待,又是杀鸡,又是杀鱼。村里好多人都来看。他们都认识他。他在柜台上是卖烟酒的。刘正菊不喜欢他那种说话时不停眨眼的样子,感觉他内心里有点不实在。她更多的还是担心,他是个城镇户口的国家正式职工,会娶她妹妹吗?

    事情就像刘正菊担心的一样,他们谈了半年就分手了。事后那个小伙子否认自己是谈恋爱,他说,像她那样一个名誉不好的姑娘,他怎么能够看上呢?他不过是因为剪头而认识她,后来又因为他家在县城,不常回去,没有朋友,而同她相交而已。他同她不谈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他发现刘正红已经不是处女了。这就是说他同她已经睡过了,而她却没有流血。小伙子对性爱是有经验的,他兴奋地告诉别人,自己不是一个傻子,他一上她的身,就知道她已经被别人弄过了。

    镇上那些人都有点同情这个小伙子,觉得他纯洁的感情受到了像刘正红这样的女子的玷污。至少他们也只是打了一个平手,谁也没吃亏,但谁也没讨便宜。刘正红对于自己为什么没有流血解释不出任何理由(当然即使有理由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只有刘正菊相信,她妹妹在这之前没有同任何人睡过觉,至于为什么不流红,她当然也解释不出。自己的丈夫有一天就说:“小姨过去一定是有过的,要是没有过,她怎么会不流红?”她勃然大怒,骂道:“放你妈的屁!你妹妹才被人睡过呢。你一家都被人睡过!你倒是说我妹妹跟谁睡过?”邓一彬就说:“我怎么知道?事情又不是我做的。”

    刘正红和陈营业员恋爱又分手的事,镇子上谁都知道。她自己感觉没脸活了。她想撕开了脸皮找他们领导理论,但她确实又张不开那个口。那种事怎么能说得清呢?一气之下,她就吃了整整一瓶安眠药。安眠药是她向镇卫生院的一名熟悉的医生要的,那个医生说:“你要这么多安眠药做什么?”她说:“你知道的,我被那个姓陈的玩弄了,又把我像破鞋垫一样甩了。我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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