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邓一群看到了那个女孩自杀前留下的遗书。
遗书是写在她弟弟一本用过的作文本的背面。
爸妈你们好。
女儿不孝先走了。但我是清白的,请你们相信我。女儿长这么大,你们应该知道我是老实的。我绝对没有做下让你们丢脸的事。我真的什么也没有做。一个快死的人也没有必要骗你们。
我真的舍不得离开你们,但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唯有一死,才能得到解脱。二十年的养育之恩,只有来世再报了。你们一定要让弟弟好好读书,只有读好书,才能不受人欺负。弟弟成绩很好,你们一定要让他读啊!
熟食店的生意不要再做了。店里还有一百斤面粉,街头的刘老板还欠我们家四十斤,我相信他一定会还的。其他的账目我都记在一个小本子上,在案板底下。
我不想死,可我没办法不死。爸,妈,我还没有活够啊。我青春岁月才刚刚开头。虽然开这个面食店我很辛苦,但我很快乐。可我现在命到头了。爸妈,我有一肚子话要对你们说,可我现在却说不出。千言万语,我是被人害的。我没有跟人睡觉,我是清白的,可是杨所长不答应,他说我不承认就打死我,打死我就像打死一只虫子。我今生跟他无仇,往日跟他无冤,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他对我做下的事,我都没法开口说。奇耻大辱啊!爸妈,我爱你们,我舍不得离开你们。无论我在哪个世界,我都会天天想你们。
弟弟,姐姐看不到你了。姐多想再看你一眼啊。你知道姐姐多么想你吗?你是姐姐一生里最心爱的人。你要争气,好好读书。姐姐真的没有做什么让你感到丢脸的事。你相信我吗?天哪,如果老天有灵,开开眼,为我伸冤。要是还有阴间,我一定要显灵,变成恶鬼,让打我的人不得好死。
爸爸妈妈弟弟,还有我的叔叔伯伯们,我对不起你们……
邓一群看得心里酸酸的,眼泪差点流了出来。这个女孩很会写信,看来她还是有点文化的。她是冤的吗?邓一群也看到了,她身上有伤。村民认为那是杨所长带人打的。邓一群心想,这倒是有可能的,问题是她是否有卖淫的事实。派出所说是有确凿的证据。
四乡八邻的人都来了,可以说,这个案子惊动了全县。这种事情传得快。工地上的工程也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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