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抬起头来。
她看到了一张漂亮至极的脸蛋。
顾欢欢的确是有资本的,至少长相上,是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语西,你还没吃饭吗?想吃什么,我来给你点好了。”顾欢欢伸手抢了那个正在给温宛点单的女服务员的本子,对刘语西殷切的说道。
本来还想点几个菜的,看到顾欢欢,顿时就没兴致再找下去了。这个城市这么大,随便进个店都能碰上顾欢欢,说明刘语西本身和顾欢欢两人是天生孽缘,躲也躲不掉的那种。
虽然没兴致了,但有人抢着想服务她,她也没理由拒绝。
坐着安安稳稳当老佛爷,谁不会呢?还省得自己劳心劳力。
索性把手一翻,合上了菜单,白皙的手指在桌上点了两下,偏头对顾欢欢不冷不热的说道:“有什么好吃的都上上来吧,你是这店里的老板娘,你比我清楚不是吗?”
“啊?”那个服务员还没走呢!顾欢欢被温宛语不惊人死不休给吓了大跳,连忙推了那女孩一把:“你快去招呼其他人吧,这里我来应付就好,你快去!”
顾欢欢是这餐厅的主管,她的话女孩不得不听。虽然她才上班几天,但老板每天都来吃午饭,她也见过,知道英俊帅气的老板有未婚妻的。
但是老板的未婚妻不是主管的好闺蜜吗?怎么主管会被这个女人说成是这店的老板娘呢?
她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女孩快步走到休息室去,那里有好几个才认识的这餐厅的老职员,她要去和她们分享八卦,求解惑!
温宛看着女孩迈着略显轻快的步伐朝内堂走,转头就看到顾欢欢泛白的脸色,轻笑了一声:“怎么,这就心虚了?”
是得有多么强大的自信,才会觉得抢了别人的未婚夫,别人还能不计前嫌和她上演姐妹情深?
是不是过分自恋了点呢?
见到顾欢欢那一刻,温宛就从记忆库里提取了有关这店的记忆。
这店其实是卓峰开的。
说起来,刘语西才是这店的真正老板娘。在顾欢欢来这个店工作之前,刘语西就只来过两三次,几个月前,顾欢欢和刘语西在蛋糕店偶遇,三个人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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