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和戴安娜在伦敦举行婚礼。英国广播电视公司用三十三种语言向全球转播,共有七亿观众认识了这位叫戴安娜的十九岁少女。在这一天里,戴安娜成为最幸运的女人:不仅得到了玫瑰花,而且穿上了水晶鞋。多少人羡慕她呀,并且分享着那种童话般的幸福与浪漫。她代替多少入实现了爱情的最高梦想?
有一次在梅地亚酒店聚会,在座的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姜丰,说起了戴安娜。她认为戴安娜之所以成为现代传奇,有无穷的感染力,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她原本是灰姑娘。灰姑娘穿上水晶鞋,肯定比那些世袭贵族的风流韵事更有神秘感,更具观赏性。我觉得姜丰说得挺有道理。我又补充了自己的观点:尤其因为故事的道具是水晶鞋而非别的什么,毕竟,水晶鞋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双——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甚至根本就不存在。与带有神话力量的水晶鞋相比,我们世俗生活中的钻戒呀金项链呀什么的,则显得有点滥了——有点落入俗套。爱情可以借助形形色色的信物而存在、而延续,但只有水晶鞋,能够创造奇迹。在所有女人眼中,戴安娜无疑中了头等大彩——更难得的是,这彩票并非她主动认购的,而是上帝免费颁发的。戴安娜身上体现了上帝的青睐。
在一个封建制度早已退役的时代,戴安娜成为硕果仅存的王妃——使古老的神话复活了。在一个所有教堂的钟声全部敲响的日子,伦敦迎娶了世界的新娘。“在一个没有国王、王后和王子的国家”,耍笔杆子的我在做着什么呢?我在暗恋着一位遥远的王妃。我梦见戴安娜穿着的嫁衣,是用中国丝绸裁剪而成的。我是纸上的小裁缝,用卷尺丈量着戴安娜的柔情。
在我周围写诗的朋友中,有喜欢梦露的(譬如西川,写过一篇《我为什厶喜欢玛丽莲*梦露》),有喜欢嘉宝、赫本、费雯丽的,甚至还有喜欢麦当娜的。我偏偏喜欢戴安娜。这位窈窕淑女的一生,不用拍就是一部好电影。我喜欢戴安娜的时候她还活着。后来她死了。死了我也照样喜欢。难道还有什么阻止我喜欢吗?与其说我是喜欢一个美丽的死者,莫如说我是喜欢一个美丽的灵魂。
西川说他难忘一幅席卷全球的剧照:梦露站在地铁的铁栅栏上,裙子被气流鼓起,她赶忙用手去按那被风鼓荡的裙摆——就在那一瞬间,她宛如一朵牵牛花在风中绽放。我赶忙追忆在戴安娜身上,有什么类似的精彩镜头。想起登在发黄的报纸上的黑白照片:戴安娜正从打开的车门里探身出来,先伸出套裙下的半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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