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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丽人行(2/5)

“反正我会记住你的。”她说得很认真。

    “那我叫什么名字呀?”我信口问道。

    “活雷锋!”她脱口而出的回答把我和她自己都逗乐了。

    在这北京塞车最严重的钟点,由于我选择了最简捷的途径(包括中间还穿了几次胡同)。终于在差三分七点时将车停在了建国饭店门前。她起身时将一张百元钞票塞给我。我有点生气,再次重复道:“我不是的士。”接着缓和语气:“就当搭的是顺风车吧——我的小姐。”她尴尬地收回钱,接着飞快地递上一张名片给我。我收下了:“这还差不多。”

    她走后我才来得及舒口气,口味一下今天邂逅的这位白领丽人的美貌——应该叫邂逅吧,邂逅是人海茫茫的都市里发生得最多的情节。我们本应该擦肩而过的,可就在最后一秒钟里,她挥手了,我刹车了。于是就共演了一出和平年代里英雄救美的小小戏剧。我借着灯光打量那洒香水的名片,上面写着:“颜华,(香港)杜邦集团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嘿,我今天邂逅的既不是女秘书,又不是女翻译,更不是什么公共小姐,居然还是个小小的女老板——难怪她为了赶签合同那么着急呢。我做了一回护花使者,但愿真的有益于她促成她的那笔生意。

    一星期后我又去亚运村的雅迪写字楼给那个电视剧组送样报,办完事后突然想到颜华,便想打个试探的电话——可人家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又何从想起你?于是我把刚刚掏出的名片又塞回衣袋里。乘电梯时在五层停了一下,上来一位鹅蛋脸的白领丽人——嘿,真是鬼使神差,又像做梦一样,居然就是她;我下意识地叫出声:“颜华。”她愣愣地端详我片刻(我的信心快要崩溃了),想起来了:“你是那个、那个”——她不知该如何表达,“那天晚上的那个——活雷锋。”我们再次同时被这个符号式的称谓逗乐了。“你是来找我的吧?我的公司就在这一层,去坐坐?”她不无欣喜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

    “我是去十六层的影视公司办点事。”我连忙解释。觉得这第二次的邂逅太像一个精心设计的情节。可我小时候就受过传统的教育:好人做了好事不要留姓、不求回报,要做无名英雄。

    “办完事了?”

    “办完了。正准备打道回府呢。”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太好了,我又可以搭你的顺风车了。送我去京广中心取一份材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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