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文学父亲。我一直保持着那种对父亲般的尊敬与感激,虽然时代变了——在独联体国家,高尔基早已失宠了,而鲁迅在自己的祖国同样遭受了某些非议……
我忘不掉七岁时的一个细节。父亲领我下澡堂子,修脚的师傅逗我:“小朋友,长大后想干什么?”我豪情万丈地说:“我要当鲁迅!”老师傅继续逗我:“那你知道鲁迅叫什么名字吗?”我被问得愣住了。他得意洋洋地挑挑我的小下巴:“叫周树人。”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纳闷:鲁迅怎么有两个名字呢?还是父亲替我解开了疙瘩:鲁迅是他的笔名。这无形中使鲁迅在我眼中显得更伟大了:连修脚的老头都知道他有两个名字。我便更坚定了当作家的理想。当作家多好啊,可以取两个名字,而且可以出大名。
之所以插叙这些,是为了证明鲁迅在那个时代的影响(一个有着无限生命力的影子),同时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对鲁迅还是很有一番私人感情的。我是爱鲁迅的,因而更有权利写这篇文章——哪怕在文章中会表露一些比较尖刻的观点,譬如呼吁摘除鲁迅头上的光环呀什么的。真正爱鲁迅的人,才希望还原鲁迅——反对者则不过爱自己罢了。或许他们把鲁迅当作金字招牌来使用了。
脂粉是应该洗去的。本色的鲁迅,有什么不好的呢?干吗非要镀金呢?
不知现在怎么样了——反正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选收鲁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了(除了**的政论之外)。那时候,除了读毛选,就是读鲁迅文集了。一个是政治经典,一个是文学经典。不仅鲁迅的书带有红色经典的味道,他的人也被偶像化了,几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突出与强调,譬如“吃的是草流的是奶”呀,譬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譬如“怒向刀丛觅小诗”呀……尤其是**说了,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也就给众生以“铁人”的印象无懈可击。古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还有个易受伤的脚踵呢,而鲁迅连脚踵都是铁打的,一点破绽都没有。鲁迅啊,一个时代的变形金刚,在烈火中永生,在花丛中永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历史、对伟人的评价越来越客观了。有一部书,叫《走下神坛的**》。是否还有一个走下神坛的鲁迅呢?或者说,走下圣坛的鲁迅,这一个鲁迅,给世人的印象,会更富于人性或人情味一些。
其实,中国的文学多多少少还沾了点鲁迅的光。在以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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