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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为何投湖自杀?(2/7)

代以及那个时代里平凡而伟大的人们。这座城市的性格,就是这些人们性格的组合。再尊贵的城市史诗——从某个方面来说,都应验着所有市民性格的万花筒,以及彼此冲撞、融合的结果。老舍深谙此道,所以他从解剖市民性格着手,举重若轻地给北京城献下一首平民化的史诗、个性化的史诗……

    这自然与他的身世有关。老舍遗著《正红旗下》等于是一部没落的家族史与哀婉的自传,追述了八旗子弟在京城衰败、沉沦的过程。老舍于光绪二十四年出生在西城护国寺附近的小羊圈胡同——相当于贫民窟,“一个顶小顶小的胡同里……一个很不体面的小院。”他的家族属于满洲正红旗,其时已由入关时的特权阶级沦落为“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的贫苦阶层。老舍出生时即是贫民之子,无缘再享受祖辈的荣耀。据老舍自述:“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根头簪。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小胡同里……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煺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他的这番“忆苦思甜”生怕听众误以为天方夜谭,赶紧又强调:“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

    梁实秋听完是这样评价的:“老舍就是在这样的破落大杂院里长大的,其成分可以说是十分‘普罗’的了。惟其因为他生长于贫苦之家,所以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才叫做贫苦:也正因为他亲自体验了贫苦生活,所以他才能写出像《骆驼祥子》那样的校旱……老舍从来不讳言其幼时之穷,时常在文章里叙说他小时候的苦况,但是他不但没有抱怨的意思,而且也从不‘以贫骄人’。贫非罪,但是贫却是人的社会的病态。所以老舍的为人与作品充满对穷人的同情,希望穷人的生活能够改善……这是他的宽厚处,激烈刚肠,但是有他的分寸。”梁实秋对老舍的印象——“我只知道他有一个悲天悯人的同情穷人的态度,他基本上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大意指老舍的作品是无党派的,非政治的,纯粹从人性的角度表现穷人的疾苦。我认为老舍更是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他将心比心地刻画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甚至在心理上认为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做个穷人的作家也是需要勇气的。在我们以前概念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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