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起了老大的作用了,这就为三人此后的行程合在一路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开端,也为欣莹真正了解仇记架设了条件。
其实以方才的情况,玲儿完全可以这么说:哎呀,小姐,要下雨了,我们快找个地方躲躲吧。
谁也挑不出这话里有什么毛病来,就连仇记也一样。
人家毕竟是主仆二人,身为女子,外出行路夜宿山间已经颇有不便,更何况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大男人;话里话外,将你这位异性搁置一边,并非什么唐突的事情,甚至还有那么点顺理成章。
如果话真的就是那么说了,仇记在接下来自然是不好太为*近这主仆二人的,至多也就是歇宿在她们附近。
至此,或许我们也可以这样想象:缺乏了这一夜的初次了解、那么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也许欣莹与仇记日后就再也没有了互相了解的机会;说互相了解有些不够准确,其实是欣莹对仇记的了解,继而由这层了解从态度上产生的根本转变。
人海茫茫,彼此三人此前素末平生,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已经连续第三次遇到,这已经是无法以道理去理解的巧合,难道还要去奢望第四次吗?即使上苍故意成全,谁又能保证第四次相遇后彼此不是客套一番,继而再次融身于茫茫人海呢?仇记自然是不敢奢望还会有第四次的,此时的他只深深地相信,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连续三次邂逅,这其中一定有着命中注定的机缘,无论如何,自己不能再一味错过。
什么“风流坯子”又或者“色是刮骨钢刀”;岂不闻更有“窈窕淑女,君子好求”?自己已是三十岁的人了,难不成还要在这个男女比例极度悬殊的动荡年代做个法玛大陆最后的光棍?真可谓,事可忍,孰不可忍啊。
持如此热切心情的仇记听玲儿这一句不排外的话说出口,心里那个高兴啊,简直都要上前抱住这个玲儿大哭一场了。
心情又何止是感激,甚至都快不能自已了。
连忙就着玲儿的话风接道,对对,我们赶紧找个避雨的地方吧。
又是听来的一句话:宁拆十所庙,不破一桩婚。
为男女双方牵线搭桥这样的事,历来就是一大善举,为人称颂。
要不咋说玲儿这丫头巧呢,要是没有这个玲儿在身边,欣莹和仇记最终能走到一起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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