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在这种怎么看都不应该有人的小巷里,竟然有几个壮汉,靠在墙角!
这种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更何况他们看向李云枫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块肥肉!
没错,李云枫作为华夏人,是典型的东方人身材,论体型确实要比这些白人壮汉要小一圈,看上去很像软柿子。
不仅如此,李云枫的眼角还注意到,在他的身后,不知何时又跳出了几个不怀好意的壮汉,他们当中有几个人的手里甚至有手枪!
果然是米国,连小混混都能轻易搞到枪支。
至于这伙人的目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嘿嘿,来猎物了!”
一位站在前方的壮汉,脸上露出了狞笑,走了过来,其他的混混们也跟着他一起,把李云枫给围了起来。
看着周围这些壮汉,李云枫并没有任何反应,这些人看似凶残,但都只是普通人,对于受过丑角训练的李云枫来说,他们太弱了!
不过,出于善良的本性,李云枫并没有马上出手,教训他们,而是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们要做什么,但我还是劝你们收手。”
然而,这话一出,却引起了这些混混的哄堂大笑!
“哈哈哈!”
“哪儿来的傻子?”
“你就一个人,我们有这么多!”
“你以为你是那只蝙蝠吗?”
“乖乖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那位持枪的混混,甚至把手枪嚣张地顶到了李云枫的后脑上,还松开了保险,做出一副随时要杀死李云枫的举动。
到了这种程度,李云枫叹了口气,自己该说的话都说了,可惜对方并不领情。
那么就对不起了!
就在这一瞬间,李云枫动了,那位持枪的混混甚至没有反应过来,他的身体就飞上了天空——被李云枫一拳打飞。
是的,对付这些混混,根本不需要出绝招,以李云枫现在可以单手举起一吨的力量,只要一拳就能将对手轰飞。
眼看着一位同伴被李云枫轰飞,其他混混当场就傻了,他们根本就没料到,原本十拿九稳的抢劫行为,竟然颠倒了过来。
猎人反而成为了猎物!
短短几秒之后,随着最后一个混混被李云枫轰中胸膛,发出骨头碎裂的声音并倒在地上之后,这场战斗就结束了。
丑角对自己的训练非常有用,尤其是肌肉反应的训练,令李云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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