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见得,”杰克说,“那一带有不少运动场,我隔壁就有一个,特棒。我是有点专拣好打篮球的地方住。”
“我现在才知道你疯了,”切特说,“那些运动场,还有那些个拼拼凑凑的比赛,全让附近的恶人给霸占了。这有点像立下了自杀宣言。没准我们会看见你躺在这儿的一张手术台上,你那副山地自行车英雄的派头连影子都没有了。”
“我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杰克说,“说到底,我已经付了新篮板和灯光的费用,再买几个球就行了。说真的,附近那伙人很能理解,甚至巴不得我去呢。”
切特用一种敬畏的眼光端详着自己的这位办公室同伴。他很难想像杰克在哈莱姆区的一段沥青路面上跑来跑去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在他的想像中,杰克在种族方面一定很显眼。他那修剪过的浅棕色头发又是像凯撒大帝那样特别的乱。切特很想知道,在那班篮坛高手中是否有人了解哪怕是一点点关于杰克的情况,比方说,他是一位大夫。不过,此时的切特知道。自己也并不多了解什么。
“你上医学院以前在干什么?”切特问。
“上大学,”杰克说道,“就和绝大多数上医学院的入一样。你别跟我说你没进过大学。”
“我当然进过大学,”切特说道,“卡尔文说得对:你真是个机灵鬼。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刚修完临床病理学的那一段过渡期你干了些什么?”几个月以来,切特就想问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找到恰当的时机。
“我干过眼科医生,”杰克说,“我甚至到伊利诺斯州的香槟县实习过。我是一个传统而保守的郊区人。”
“哟,没错,那我倒像是个佛教和尚了。”切特大笑,“我意思是,我大概会把你看成一位眼科大夫。说到底,我当了几年的急诊科医生才看到出头之日。要说你保守?没有的事。”
“是那么回事,”杰克不肯改口,“而且我的名字是约翰,不是杰克。当然,你以往并不了解我。我以前身坯还要大一些,头发也长一些,我把头发从脑袋右边分开,就像我念中学的时候那样。说到衣着,我喜欢穿格仑乌夸特方格呢。”
“后来呢?”切特打量着杰克的黑色仔裤,蓝色运动衫和深蓝色针织领带,问道。
过道上的一记敲门声吸引了杰克和切特的注意。他俩转过身,只见微生物实验室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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