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过堂的当天下午,看押他的民兵就给她上了不知哪些淘来的前清衙门里用的治板伤的药,那药属于败毒生肌的,相当好使。
不到三天她的屁股和大腿就基本平复了,使她少受了不少苦。
而且,在以后决打大板时,掌刑的注意分寸,不再打得破皮出血,对她未尚不是好事。
而且每个晚上都有人肉贴肉地依偎着她,把她弄得气喘吁吁的,倒也使她少捱了冻。
再说枷号的苦::每天天亮后,她就得拉出庙门到月台上跪着。
因为枷相当重,一般跪两个小时得回庙里歇一阵子。
所以上午一般出来跪两次,下午出来跪三次。
刚一出来都得直挺挺的跪着,自报:我是通奸犯江玉瑶,睡梦里还让野男人肏出满炕骚汤!而且旁边摊着那条作为罪证的褥子。
任人奚落嘲骂。
身上穿的是前胸后背都有淫字的罪衣。
起初,她跪得一不直,就要遭受鞭打。
后来,看押她的民兵也看出她真的没法一直挺直了扛大枷,例任她佝偻着身子,甚至把屁股坐在脚后跟上。
到了第二次决打,民兵们又想出了新花样,把她穿破了的被糟塌得很脏的白力士鞋摆在她的身旁。
来看她枷号出丑的人,谁都可以抄起来,扇她几个大嘴巴。
还逼她一边捱着打,一边喊:我不是人!我是小母狗!我骚情!我臭不要脸!使她每天都被打得泪流满面,双颊红肿不堪。
还有就是决打大板的苦了。
判的虽说要打一百大板,因为公审时已经打了四十大板,所以倒只要每隔五天再打二十大板了。
都是在午时三刻执行。
到时候,几十里外的人都会赶来看热闹。
为了让台下更多人看得清,她捱打时躺到一条板凳上,不再由人摁住,反下上身有大木枷枷着,把裤子拉到膝盖以下,衫子的后襟向上一撩,拦腰使根麻绳捆在凳上,就可以抡着竹板尽兴打她的光赤的屁股和大腿。
不管她怎样扭摆身体,舞动两腿,只能使台下观众更加兴奋,而不能躲开竹板的施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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