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赢下来的,必须要带走。
除非。
今天死在这里!
肖胖子也从地上站起来了。
我强忍着身躯无限痛苦,承受着疾风骤雨的棍棒,孓然耸立,开始癫狂大笑:“痛快!”
话音之间。
我棍棒横扫。
几声凄厉地惨呼传来。
又几位红棍倒地。
多年以后。
我回忆起这次厮杀的场面,觉得自己像个疯子。
光头等人,开始目光惊悸,脸上神情露出了恐慌。
他们受伤很重。
有几个人害怕了,已经开始往后退。
势一旦分崩离析。
无法阻挡。
肖胖子面目无比狰狞,身子颤颤巍巍,大吼道:“来啊!再上啊!别怂啊!”
已经没人敢再上前了。
当我们踏着迟滞的脚步,露出杀意腾腾的目光,一步一步向他们踏进的时候。
他们在躲,在颤栗着退缩。
尔后。
能走的走了。
不能走的,将红棍给丢在地上。
丢棍,表示不再打了。
这是对不怕死的我们,彻底臣服。
我将棍子塞进了腰间。
与肖胖子互相搀扶着,往边上走去。
陆岑音等人一直站在我们后面。
路过之时。
陆岑音已经彻底呆了。
而她身边那位疤脸王叔,眼中竟然露出了钦佩之色。
那是来自一位江湖老红花棍郎的注目礼。
我们赢了。
今天,不管裴哥,还是陆岑音,都不会拿走鎏金娃娃。
这就是古董江湖与古惑仔们的不同。
路灯。
将我们两人的影子,拉扯的虚幻、飘渺。
七八百米之后。
肖胖子再也支撑不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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