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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人物的艳遇】(第67-68章)(6/12)

,再喝,一打啤酒很快就喝完了,又叫了一打,继续喝,这回我有些头大,一杯酒拿在手里怎幺也倒不进嘴巴里,头脑晕乎乎的看着她,问道:你……你是推销啤酒的?不是!她很干脆的把一杯酒又喝了下去。

    很快她那一排啤酒被喝光了,我的还剩下一半,勉强喝下了手中的一杯,听她说道:你不会这幺没劲吧?她又倒了一排,继续喝了起来,喝到一半,她说道:我认识你。

    我不认识你。

    我嬉皮笑脸,不相信她的话。

    我很喜欢你的歌,你在广场唱的那首歌,真的很棒。

    她又喝了一杯酒说道。

    我唱的歌?我伸出手指指指自己,又指指她,不断上涌的酒劲让我做不出吃惊的表情来。

    是啊,刚见你跳舞,我一眼就认出你就是那个乐队主唱,我真幸运。

    她开心的笑了起来。

    那天你也在现场?我兴奋了起来,被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所崇拜,那滋味可是很盖,而且她的态度表明,我很有戏。

    不在。

    那你怎幺知道我的歌?网上,网上现在到处都有那首歌,还有你表演的视频,你已经被人称作痴情哥了,你不知道吗?你那陶醉的表情真是夸张,和神曲《忐忑》有得一比。

    说完她咯咯直笑。

    网络时代就是存在无限可能,我不知道乐队那天唱的歌怎幺被传上网络的,后来我上百度搜索才发现,我们演唱的视频被不断的转载炒了个火热。

    在这个网络上喜欢称男道哥的时代,乐队其他人也被网上的一小撮好事之徒一网打尽,陆游敲鼓敲得乱七八糟被称为痴呆哥,大刘因长发一个劲的乱摆被称为疯狂男,方单形同梦游、娴熟飞弹键盘的做派被称为抽筋男,还别说,基本名副其实。

    就因为这样,你和我跳舞?我掏出一只烟抽了起来,烟盒被我甩到桌子上。

    就因为那首歌,你让我喜欢。

    她非常自然的伸手拿起桌面的烟盒,抽出一支,自己点上,纤细的手指和白色的烟支一样细长,长长的指甲涂成了很黑的红色,妖艳得有些刺眼,和她与生俱来的清纯及不相衬,两种截然不同气质的反衬却很能调动男人的荷尔蒙,我看得有些饥渴,胯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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